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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2-14
东发改批[2020]08号
关于《衡东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们报来《关于衡东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 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8]5号、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 衡东县财政局资金证明、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县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服务面积1926km2,拟新建垃圾桶收集点520个、垃圾收集站8座;改建垃圾收集站15座;新购12T级垃圾运输车12辆、8T级压缩式垃圾车4辆、5040ZXX勾臂车50辆、3m3勾臂箱1745个、吸污车2辆、53XX型转运车8辆;新建600T/D转运站一座(分两期建设两条各300t/d生活垃圾压缩生产线,近期建设安装一条生产线)、城市管理作业车辆停车场一座。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711.5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代码2020-430424-78-01-003969),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