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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1-19
东发改批[2020]04号
关于《衡东县2019年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衡东县2019年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 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2019年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资料。
(二)衡东县财政局资金证明、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营业执照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2019年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相关乡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占地45亩,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共建设37个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吴集镇机关大院改造,其中新建29个(包含1个乡镇(甘溪镇)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28个村级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改扩建8个(其中2018年项目1个);分别为新建甘溪镇镇本级800平方米和石岗村500平方米;石滩乡新建村400平方米、欧塘村500平方米、石金村500平方米、真陂村500平方米;吴集镇伴岭村300平方米、杨梓坪村500平方米、吴集村400平方米、新井村300平方米、双园村400平方米、栗木村400平方米;霞流镇大源渡村400平方米、黄崎村300平方米、大村湾村300平方米、洣河村300平方米、兴垅村400平方米;荣桓镇锡岩村400平方米;杨桥镇温泉新村400平方米;草市镇洣坪村400平方米;杨林镇杨林村400平方米;新塘镇龙头村400平方米、湘广村300平方米;三樟镇油麻田村500平方米、黄双村400平方米;洣水镇金花村300平方米、踏庄村400平方米;大浦镇托源村400平方米、狮塘村500平方米,改扩建吴集镇莫井村400平方米;霞流镇宋桥村400平方米;荣桓镇南湾村400平方米;蓬源镇合兴村300平方米;石湾镇甲枣村400平方米;白莲镇马房村400平方米;洣水镇大塘村300平方米;杨林镇新扶村400平方米。对吴集镇机关大院进行改造,前后坪铺沥青、安装路灯、改造围墙、建设一个标准化塑胶篮球场。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80.4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工期:六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代码2019-430424-78-01-050746),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