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批[2017]32号
关于审批《衡东县坪塘大道至S314连接线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坪塘大道至S314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二、审批条件
(一)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坪塘大道至S314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二0一七年七月六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 衡东县规划局(东建规选字第[2017]11号)、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等;
(三)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衡东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编号:[2017]22号)。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坪塘大道至S314连接线工程。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新区相关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路幅宽度为51m,双向6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4.58km,南北走向,南起坪塘大道,向北主线上跨S314后,终点与规划金花-朱亭二级公路相交(含平面交叉3处、立体交叉4处、跨洣水大桥1座、跨S314大桥1座、隧道1座、框架涵1座),并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6692.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4332.47万元),资金来源按PPP项目实施方案筹集。
(五)建设工期:两年。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七)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合作方,并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