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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东发改批[2017]05号
关于变更衡东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批复
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变更衡东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该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湖南宏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修编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拟占地25.89亩,新建一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1500平方米,地下室1层,地上建筑层数为3+13层,规划停车位165个,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备设施。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规模变更为9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三、其他事项按东发改批[2015]16、东发改批[2016]11号文件中批复内容执行。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