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批[2017]10号
关于《衡东县“十三五”2017年度易地扶贫分散安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衡东县丰源扶贫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关于审批衡东县“十三五”2017年度易地扶贫安置分散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十三五”易地扶贫安置分散项目。
二、建设地址:衡东县6个乡镇16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6个乡镇16个村72人进行分散安置,建设安置房19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即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和搬迁农户自筹。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4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1.67%:通过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144.0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3.33%;专项建设基金144.00,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3.33%;长期政策性贷款74.5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7.25%;搬迁农户自筹19.1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42%。
五、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请据此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报我局核准项目招投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方可开工建设。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