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批[2017]50号
关于《衡东县南街片区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南街片区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安徽伟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衡东县南街片区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衡东县规划局(东规选[2017]55号)、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资金证明、项目法人资料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南街片区安置小区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关镇洣江大道与文明西路的安置小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新建9段道路,总用地面积12.23亩,道路全长715.12米,分别为:N1#(长31.17米,路幅宽8米)、N2#(长129.88米,路幅宽16米)、N3#(长105.8米,路幅宽16米)、N4#(长65.78米,路幅宽16米)、N5#(长55.71米,路幅宽16米)、N6#(长26.07米,路幅宽16米)、N7#(长132.69米,路幅宽7米)、N8#(长24.43米,路幅宽8米)、N9#(长143.51米,路幅宽4.5米),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二车道,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道路及管网工程。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93.0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4日
报:市发改委、县政府
送:县政务中心、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财政局、
审计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