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9

东发改批[2017]40

 

关于《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21号令);

()《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二、审批条件

()宜昌星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17)号等相关附件资料;

() 衡东县规划局(东建规[]字第201719号)、国土局证明、资金证明等。

三、审批内容

()项目名称: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衡东县三樟镇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起点与原三樟乡境内X007县道相连,终点与原大桥镇境内X094县道相连(道路原编号297乡道),路线全长6453.581米,沿途经过金和村、和平村、岭木村等地,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7米,行车道6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消防、排水工程等。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工期:十八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审批效力

()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828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