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S333、S213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5

                

关于审批《S333、S213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S333、S213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S333、S213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二0一七年七月六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衡东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东建规选字第201712号)、国土局、环保局资料、省交通厅关于S333、S213衡东大桥至金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湘交函[2017]438号)、资金证明、项目法人资料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S333、S213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位于衡东县与株洲县的交界处兴隆村,与京珠高速公路朱亭连接线T 形交叉(K0+500),终点位于衡东县城关镇金花村,与G240 线(原省道S314 线)平交(对应桩号为K437+054)。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0m, 采用2×0.75m 土路肩+2×0.75m 硬路肩+2×3.5m行车道,设计车速采用60km/h;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线全长43.135km。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697.7万元,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筹集。

(五)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七)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合作方,并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5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