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配套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关于《衡东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配套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公安局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配套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湖南宏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配套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省发改委核规批复(湘发改投资[2014]1098号)、关于武警衡阳市支队衡东县支队新建室内训练馆的函(后营[2017]8号)、衡东县规划局(东规选[2017]57号)、国土使用证(东国用2007000607号)、资金来源说明(东财许可[2017]13号)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配套附属工程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吴集镇龙江村5组、8组交界处相关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9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院内配套附属工程,包括新建大门和门卫室110平方米,武警中队室内训练馆968平方米,武警中队狗、猪舍100平方米,400米障碍跑及投弹、勤务等11个场地面积3655平方米,道路硬化9700平方米,麻石道牙1100米,雨水管D400涵管1400米,污水管D500涵管300米,绿化面积2950平方米,实体围墙530米,沙坑面积60平方米;(2)智能弱电系统工程,包括监所智能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监控系统,监室智能管理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AB门管理系统,访客系统,电化教育及广播系统,通信指挥系统,周界控制系统,讯问指挥系统,会见系统,警务公开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机房系统,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在押人员防误放系统,监舍编组联防系统,监管信息系统,武警综合管理系统,武警周界报警系统,武警网络学习、广播、电子会议系统,武警防雷系统机房建设,武警哨兵执勤系统共26套弱电系统。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27.8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建设工期:八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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