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高湖伟田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4

                      

 

关于《衡东县高湖伟田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高湖镇伟田完全小学: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高湖伟田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衡阳市投资咨询中心编制的《衡东县高湖伟田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衡东县规划局(东规选[2017]52号)、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资金证明、项目法人资料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高湖伟田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高湖镇伟田完全小学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一栋四层多功能综合教学楼,占地面积为460.6㎡,总建筑面积为1844.52㎡,其中:1层至2层为教师办公室, 3层至为4层为教室、科技活动室及仪器室,并购置相应教学、办公设备。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29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4日

 

 

 

 

 

                                                     

报:市发改委、县政府

送:县政务中心、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教育局、环保局、

    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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