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河西新区新洲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8

                

关于《衡东县河西新区新洲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河西新区新洲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二、审批条件

(一) 济宁现代规划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河西新区新洲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 衡东县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东建规[选]字第201721号)、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证明、资金证明、环评批复(东环评[2017]24号)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河西新区新洲路新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新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按城市次干道设计,东西走向,东起于双园大道,西至荣桓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总长490米,路幅总宽24米(其中车行道18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2米),路面结构为改性沥青砼,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绿化、管线、电力照明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七)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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