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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
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衡东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衡东县分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衡东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六)《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编制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衡东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衡邮分[2017]255号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衡东县规划局(东规选[2017]69号)、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资金证明、项目法人资料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衡东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县邮政公司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一个县域邮政仓储配送仓库,建筑面积约为1650平方米,分为地上两层和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为一货物交接区、小型货物存放区和仓库进车车道;二楼设置信息控制机房、配电间、仓储,地下一层为车库),并建设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视监控等配套设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2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建设工期:八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