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金堰排渍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关于《衡东县金堰排渍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金堰排渍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21号令);

(三)《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五)《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

()《衡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4号)。

二、审批条件

(一)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金堰排渍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县政府意见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衡东县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函、资金证明、规划(东规选[2018]86号)等。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金堰排渍口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金堰广场至金花港排污口相关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沿衡岳大道(永佳路-堰湾路段)新建d1500雨水管及D600污水干管,总长约440米,将沿线雨水引流至堰湾排渍泵站,污水引流至洣江大道污水干管,并配套建设雨污水检查井等基础设施,以及管道敷设后的路面恢复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4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代码2018-430424-78-01-024784,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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