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湖南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泰花园”第五期26#栋建设项目备案文件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01-07
索引号 |
00000000/2019-04693 |
统一登记号 |
东发改备【2019】01号 |
文号 |
东发改备【2019】01号 |
公布时间 |
2019-01-07 |
来源 |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信息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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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湖南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泰花园”第五期26#栋建设项目备案文件相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湖南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泰花园”第五期26#栋建设项目备案文件相关事项的请示” 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拟用地6780.2平方米(10.02亩),总建筑面积42326.93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面积36769.28平方米(地上31层,共计248套),物业用房面积758.0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08.82平方米,地下车位建筑面积4490.75平方米,并建设配套设施(消防、水电、配电房、变压器、电梯、绿化、环卫等)。
二、其他事项按东发改备[2018]77号文件中备案内容执行。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