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天英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
衡东县天英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4月19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30424-47-03-010745,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衡东县天英学校于2017年10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为赵琼,注册资本为47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普通全日制小学教育,初中教育。
2、项目名称:衡东县天英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开发区双园大道旁天英学校校园内相关地段。
4、建设规模:拟占地24000平方米,建设公租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5、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公租房共1栋、6层、108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1200T消防水池一座(含相应设施设备)、1250千瓦变压器3台、3000T污水处理设备设施一座、篮球场及停车场(占地约2400平方米)、道路建设约2000平方米、下水道建设约950米、绿化面积3400平方米、室外给水及消防等设备设施。
6、项目总投资额:估算总投资3635万元(其中公租房投资220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投资1435万元)。
7、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8、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