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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索引号 | 00000000/2019-04602 | 统一登记号 | 东发改招【2019】37号 | 文号 | 东发改招【2019】37号 |
公布时间 | 2019-10-08 | 来源 |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信息有效期 |
关于核准衡东县XZ84线至湘·江南温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衡东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你们所报“关于核准衡东县XZ84线至湘·江南温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投标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备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衡东县XZ84线至湘·江南温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经东发改批[2019]6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拟对衡东县杨桥镇境内XZ84线至湘·江南温泉农村公路进行提质改造,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与XZ84线相交,终点桩号K9+932.768位于杨桥镇温泉山村石门关处,长度为9.865km(其中短链68.18m),其中新建路段1287米,窄路加宽路段8578米。全线按四级公路以下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小于等于20km/h,路基宽度6-7m,路面宽度5-6m,具体建设内容为:(1)路面单侧加宽、全路段加铺:A、K0+000-K7+190段新建路面结构:15cm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C30砼面层;B、K0+000-K7+190段窄路加宽路面结构:①老路利用侧:破碎原砼路面用作基层+20cmC30砼面层;②加宽侧:15cm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C30砼面层;C、K7+190-K9+932.768段窄路加宽路面结构:①老路利用侧:破碎原砼路面用作底基层+32cm5%水稳碎石基层+1cm封层及透层+5cmAC-20C沥青砼下面层+乳化沥青粘层+3cmAC-13C沥青砼上面层;②加宽侧: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32cm水稳碎石基层+1cm封层及透层+5cmAC-20C沥青砼下面层+乳化沥青粘层+3cmAC-13C沥青砼上面层。(2)危桥改造:对项目公路K1+060.7、K4+702.600、K7+176、K8+925.5四处位置宽度不满足最小宽度的老桥涵进行拆除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桥梁宽度:6.5m/8m=5.5m/7.0m(行车道)+2*0.5m(防撞栏杆)。(3)涵洞:新建涵洞共42道,其中新建圆管涵21道,老涵接长21道。(4)路线交叉工程98处。(5)设置单柱单牌式标志55块、单柱双牌式标志3块,新建路侧波形护栏1350m、设置15cm标线19865.5m,共2979.8m2、于公路左右两侧设置M7.5浆砌片石护肩墙6952.5m3、于公路左右两侧设置M7.5浆砌片石排水沟2982.89m3。项目概算总投资2591.32万元(工程费2260.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备案依据
1、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2008年11月第235号令)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规定,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备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符合国家规定规模标准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四百万元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5、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6、根据《湖南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采用委托招标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应向原审批部门报送委托合同和接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材料备案。
7、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8、项目单位报告、招标方案、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函意见、概算批复(东发改概[2019]29号)、环境影响登记表、施工图设计批复(东交字[2019]13号)、2018年12月7日书记专题会议纪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料。
三、备案内容
1、招标范围: 衡东县XZ84线至湘·江南温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全部招标,主要包括路面单侧加宽、全路段加铺;危桥改造;新建涵洞;路线交叉工程;道路设置标志快、护栏、护肩墙、排水沟等。
2、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由你们向我局报送招标委托合同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材料。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备案报告。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