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来源: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

   主要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大浦镇,数量:3名)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8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5.辞退或者解聘的原城管协管员。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衡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政工室(305)

    3.联系人:向敏;

   联系电话:19973427468;

    4.报名时间:20253月24日至328日,如有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5.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提交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试用期为2个月,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可以继续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为:(财政包干经费-社会保险)÷12个月。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依法参加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福利。

  六、辞职辞退(解聘)

    聘用人员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按程序给予辞退(解聘);本招聘公告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34-5212678




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9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