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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
主要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大浦镇,数量:3名)。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8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5.辞退或者解聘的原城管协管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衡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楼政工室(305);
3.联系人:向敏;
联系电话:19973427468;
4.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如有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5.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提交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为2个月,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可以继续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为:(财政包干经费-社会保险)÷12个月。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依法参加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福利。
六、辞职辞退(解聘)
聘用人员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按程序给予辞退(解聘);本招聘公告由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34-5212678。
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