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通知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8
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面恢复经济发展,促消费、促流通,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实行文明规范、安全有序、整洁环保地开放“地摊经济”,各乡镇中心城镇管理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合理设置临街早餐和夜宵门店外临时就餐座席。城区各餐饮门店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登记备案,签订好“门前三包”承诺书,允许早餐门店早上6:00-9:00,夜宵门店晚上20:00-24:00,在店外合理规范设置临时就餐座席,但一律不得出店外加工。
二、规范有序开放地摊区域。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监、商务部门审定,暂定滨江广场及周边、少梅公园周边空地、新世纪大市场周边街道、沿江风光带临街空地、河西洣水新城广场5处为地摊开放区域(该区域不得从事餐饮、食品加工类经营,禁止大面积占地设摊)。经营者(贫困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优先)需到市监局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到城管局登记备案,并在实地核查后,为经营者划分具体位置,允许在18:00-24:00设摊经营。
三、合理设置应季瓜果蔬菜临时销售疏导点。允许瓜农菜农在政务中心前空坪、尚达豪庭小广场、集金南路、文体广场旁、嘉兴幼儿园门前、丽都路口、康佳路与衡岳北路交界口、湘泵路、洣水新城广场、党校路口、菜市路新世纪大市场前等11处临时果蔬摊区经营。
四、增划夜宵、烧烤、啤酒夜市一条街。 在坚决取缔城市中心街道露天烧烤的前提下,新增批准锦泰新城广场至少梅公园世纪路段为特色美食一条街。所有进驻经营户需在办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明等前提下,经城管部门划定摊区,油烟、污水、污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后准许进街经营;交警部门跟进对此路段限时交通管制和车辆有序停放;供水供电部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五、积极支持临时占道促销活动。经城管部门批准,在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不占用盲道,不妨碍行人通行,不扰民的前提下,准予大型商场在自身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前坪广场、空地等适当位置开展临时占道促销。但严禁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
六、有关要求
1.临时摊位设置,坚持“六不”原则,即不影响安全和通行、不占用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占用和损毁公共设施、不侵害他人利益和扰民、不影响环境卫生。
2.临时摊位的管理,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划线定
点,统一摊位样式、统一按时段经营、统一挂牌定责。做到摊位美观整洁性,不产生垃圾、废水污染城市道路,不产生油烟污染空气质量,疫情期间所有经营者必须切实做好防护消毒工作。
3.文明规范经营。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文明意识,引导顾客文明消费,切实杜绝噪音,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