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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5
关于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工作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央确定的党员干部权威学习平台,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的有效抓手,是各级必须抓紧抓实的重要政治任务。
为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对我局"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工作提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再动员、再筛查,确保在职人员全覆盖。此项工作务必在5月15日前完成。
2.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工作考核,纳入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年终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3.进一步明确学习任务,每名学员每日学习积分不低于35分,班子成员要先行先学,每日学习积分不低于45分,2020年度每个学习账号总积分不低于12000分。
4.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年终局将组织专项考核,奖励一个先进单位和十名先进个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奖励措施。积分未达到年度标准的单位及个人,年底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班子成员中有一人未达到学习标准,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对于"僵尸"帐号、学习积分严重偏低的人员,经反复通报提醒无效,纪委将组织专题约谈并视整改情况采取必要组织措施。
5.鼓励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踊跃向平台投稿,视同新闻报道进行奖励。
6.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学习管理员,实行周通报和定期跟踪制度,督促积分偏低人员迅速整改。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组决定,坚持统筹推进,坚决完成学习平台建设推广使用的各项工作任务。
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