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衡东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1 月2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一、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5个并同步进行了解读和图解。二、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栏以及"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栏,链接了省"六稳"、"六保"政策库,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三、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组织部门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门户网站共发布权责清单2857项。

(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一、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商务贸易、纳税财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设立了收费目录清单栏目,及时公布了《衡东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全年线上、线下共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273项,涉及的权力事项全部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实施清单,并对其进行流程再造后发布在衡东县政务服务旗舰店上。开发了衡东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审批办理入驻其中,并对接衡东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实现网上受理。事项受理后,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旗舰店或接收手机短信的方式实时掌握事项办理的进度。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利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专栏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开设政务公开要点专栏。按照国、省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衡东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深化各领域政务公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二、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债券发行等信息,全面公开了2018年--2019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情况。认真做好部门、乡镇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共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98条。三、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公开了"2020年衡东县脱贫户名单"等信息;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布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信息83条。四、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制定并公布《衡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衡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月度信息65条;及时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五、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发布了衡东县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六、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发布了《衡东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衡东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预案预警信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准确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确保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最新政府信息。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布了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五)加强基础工作。一、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县市区中率先对县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版,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设置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县党政门户网站平台2月迁移到全省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云平台,与省门户网站实现平台统一承载,数据有效共享,安全互为一体,县门户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有效提升,搜索服务更加精准,后台录入功能得到加强,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门户网站运行良好,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41条,"书记、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299件,办结299件,公开答复64件,办结率100%。门户网站年访问量236万余次,独立用户访问量达94万个。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修订了县本级和部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步修订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须知和受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20件。以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按要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公开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部门和乡镇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四、加强考核监督。制定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细则,纳入到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每月定期对各单位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督促部门和乡镇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1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7

35

36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47

196

223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0

29

69

行政强制

121

1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7

2.09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机构队伍需加强。大多数的部门和乡镇虽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但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上是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很少,影响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内容保障不及时。部分部门和乡镇不能及时公开有关栏目信息,规定时限不主动更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虽每月进行定期检查通报,但仍存在公开不及时问题,导致县党政门户网站存在少数栏目超期未更新情况。三是公开流程欠规范。部分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没有严格落实"三审制",或存在先发后审现象,公开内容存有隐患。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求各部门乡镇继续争取领导重视,设法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努力提升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加大对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力度,通过发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通报等形式促进公开工作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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