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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4
2024年,衡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普法宣传规划、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述法、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4年县级层面开展法治建设理论学习4次,13257名党员干部顺利通过省级学法考试。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坚持实行县政府常务会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制度,对于县内“三重一大”事项,将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审内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集体讨论率100%,确保全县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切实保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强化考核考评。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上组织5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法治督察1次。同时,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一)着力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去年,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64件,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4件,其他涉法文件100件,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7件。二是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度。党政机关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我县现有在册公职律师12人。对全县重大公共政策、重要规划和重点项目,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三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的作用。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50件,其中已审结123件,纠错14件。通过复议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狠抓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出台《衡东县2024年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考核奖惩办法》,将考核评议与年底绩效考核和干部个人评优挂钩。开展表彰先进活动,对2023年度全县298名优秀执法人员、2名优秀执法监督人员和11个执法先进单位、2个行政执法监督进行了表彰。创新推出涉企“综合查一次”和“企业宁静日”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二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2024年组织全县拟参与行政执法的843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考试并完成发证工作。邀请省、市专家对全县各执法部门和乡镇3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帮助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评查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邀请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组成评议小组,对全县2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并将评查工作情况反馈至各执法部门督促整改,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共排查突出问题41个,整改突出问题37个,整改率达到90%。
(三)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组织编印《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和《企业经营法律知识100条》,条目式地列举出企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普法宣传。持续开展送法下乡、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普法活动。2024年共组织法治宣传75场,法治专题宣讲47次,文艺活动6次,发放宣传读本23670余本,发放宣传资料11000 余份,赠送法治文化产品600余件。二是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加快构建“筑防线、控风险、促发展”的人民调解防线,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打造“网格+司法+法庭”三级联动解纷模式。2024年各级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3732起,调处成功3596起,涉及当事人7565人,涉及金额达17296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三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4年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12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业务1587件。34名法律顾问坚持在村(社区)现场值班,接待各类法律咨询超过人1600人次。做到了法律服务零差评,零投诉。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虽然我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对我们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观念有待增强。部分单位存在法治观念未牢固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等情况,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不彻底。一些单位未聘用法律顾,一些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形同虚设,公职律师存在各单位不均衡的现象。同时基层法治人才专职化、专业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3条措施,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干部法治能力,严格落实《衡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到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效运行。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关于落实轻罚免罚的“三张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会商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等途径,突出抓好对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行为,出台《衡东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衡东县推广、使用和管理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平台暂行办法》,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制度,改进涉企行政检查方式,着力解决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推广、使用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平台,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切实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治建设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导向与指引,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网格+司法+法庭”三级联动解纷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