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30


(2024年1月3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衡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着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价格执法、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公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等栏目的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增公开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宗,已在规定时限答复。其中自然人申请件4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一是科学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标注文件名称、文号、成文及发布日期等要素,依据文件的性质、用途、价值进行分类放置及统一装订,采用文件夹、文件盒、文件柜等装置进行保管。二是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专栏建设,各个专栏只发布专门性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

行政强制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

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1

0

0

9

2

0

0

0

2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1.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足;2.各栏目信息发布频次不均衡,内容质量有待提升;3.围绕民生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及时报送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发布的及时性。要求政务公开负责人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的培训,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负责部门、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提升各栏目信息发布的质量,尽力消除更新频次不均衡的现象,更好地传播市场监管权威声音,讲好市场监管故事。

三是围绕民生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动态、专项整治、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发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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