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市监局稽查大队 发布时间:2024-12-02
(SP202419230)
2024年9月3日,我局收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生产单位(衡东县添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湘西外婆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湘西外婆菜;类型:酱腌菜;规格型号:200g/袋;抽样日期:2024-08-5;经营者:西安市莲湖区晨希副食商行;购进日期:2024-05-26;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钠盐; 实测值为0.20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测结果不符合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4年5月26日生产了湘西外婆菜(酱腌菜)400包,规格型号:200g/袋;1.6元/包,共640元。已全部销售至陕西海蓝烁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已全部销售,召回0包。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9月10日将《检验报告》(SP202419230)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4年9月12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4年11月21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湘西外婆菜(酱腌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4〕356号):
1、没收违法所得640元。2、罚款6000元,二项共计6640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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