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桥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杨桥镇      发布时间:2017-06-13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各非公企业: 

      《杨桥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桥镇委员会 

                                     2017613 

    

    

    

    

    

  杨桥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不断推进基层妇联组织的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妇联基层薄弱、工作力量不足、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广泛性、代表性不够等问题,更好地适应妇女群众工作需要,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组织部、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组发〔20169号)、《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印发<湖南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妇字〔201644号)以及《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东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各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着眼基层妇联组织自身改革,广泛吸纳城乡基层各类妇女代表作为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建立来源广泛、力量充实的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拓宽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地更加坚强有力。 

  二、目标任务 

  1.完成镇妇联换届。健全镇妇联组织,完善镇妇女代表大会,健全镇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执委人数不少于25人,执委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扩大乡镇妇联副主席数量,兼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其原有身份不变。执委和兼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 

  2.推动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完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村(社区)妇联执委会。扩大村(社区)妇联组织成员,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一般不少于15人,增设村(社区)妇联副主席,村(社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一般不少于2人,执委和兼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 

  三、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乡镇党委研究确定,我镇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8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按各村(社区)妇女人口比例确定,原则上不少于50人。 

  2.代表条件。户籍或工作、生活在本乡镇、村(社区),年满十八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优秀女性,政治思想好,履职能力强,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遵纪守法,能为妇女同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妇女增收致富,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非党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0% 

  3.代表产生的办法。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酝酿推荐产生。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代表名额人数,自下而上,酝酿推荐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组织考察、党组织审查,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四、妇联组织成员职数、人选范围、条件、产生方式及工作职责 

  1.职数设置。根据《湖南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我镇妇联设置执委25名,其中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名。各村(社区)妇联设置执委15名,其中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 

  2.人选范围。乡镇和村(社区)要把普通妇女的优秀代表人物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中来,如辖区内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新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队等组织负责人,社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专长的女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都可以作为基层妇联副主席、执委人选。选配优秀女干部任乡镇妇联主席,妇联主席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的,原则上应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应是村(社区)党支部或村(居)委会成员。 

  3.人选条件。户籍或工作、生活在本乡镇、村(社区),年满十八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优秀女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理想信念,有一定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工作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关心妇女儿童疾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敢于替妇女儿童讲话,为广大妇女儿童所信任;立足本职,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子女教育等方面能起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4.产生方式。妇联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辖区内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执委,差额不少于5%。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 

  5.工作职责。执行委员应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按时参加妇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积极参与研究妇联工作、了解反映妇女群众需求,完成妇联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妇女工作,服务妇女群众。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主席、副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五、具体工作方法与步骤 

  按照要求,我镇731日前全面完成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630日前完成所有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 

  (一)准备阶段(612—620日) 

  1.成立机构。镇党委研究妇联组织改革工作,成立杨桥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振华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夏坤、组织委员郭志平任副组长,妇联主席刘红丽、民政办主任吴果林、组织干事李良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刘芝忠、颜应昌、戴元泉、刘寿华、左都其、刘义福、刘凤庚、谭祖春、颜泽忠、李斌、颜立新、刘香平、向志红、彭湘恒、曹华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红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成立妇联改革工作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做好妇女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长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2.制定方案。研究制定《杨桥镇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好改革工作步骤、时间以及镇、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执委、兼职副主席名额。 

  3.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并通过会议、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妇联组织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改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 筹备组织。镇妇联向镇党委和县妇联报送关于召开妇女代表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各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成立村(社区)妇女联合会暨召开妇女代表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妇联执委名额和差额比例,副主席(兼职)、主席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按照镇党委和县妇联的批复意见,成立妇女代表大会筹备机构,下发召开代表大会和换届工作的通知,部署妇女代表推选工作、新一届妇联执委和副主席、主席的酝酿、推荐、考察工作、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621—71日) 

  采取先进行村(社区)妇联改革,再召开镇妇女代表大会的程序进行。 

  1.推选好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代表名额和分配方案,根据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推选妇女代表,做好组织考察、党组织审查和公示工作,并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党组织审批。 

  2.确定好妇联执委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好妇联执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做好执委初步人选的考察和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初步人选的德能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组织、纪检、公安、综治、卫计、财税、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做到好中选优,确保执委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3.召开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妇联的工作报告,制定和通过近期妇联工作发展规划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执委和主席、副主席。确定好出席镇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同时报送镇妇联备案。 

  4.召开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新一届妇联执委和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及时向镇党委报告,报县妇联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72—715日) 

  1.换刻印章。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结束后,统一更换村(社区)妇联印章,各村(社区)原有妇代会印章作废。 

  2.完善制度。镇妇联、村(社区)妇联要制定并完善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妇联执委分工负责制、妇联工作责任制、妇女儿童家园管理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要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妇联。要建设好“妇女儿童家园”,做到“五亮六进家”,即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平安创建工作进家、创业就业指导进家、教育培训课堂进家、关爱帮扶服务进家、美丽家园行动进家、健康文化活动进家。 

  3.组织培训。镇妇联要组织新任执委参加市、县各类培训,及时了解妇联工作业务,提高开展妇女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人员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基层妇联改革工作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确保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从代表产生、执委考察到大会选举,要环环紧扣,程序到位。要注意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中来,为妇联工作开展、妇女人才的成长,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奠定基础。 

  (三)把握时间节点。20176月底前全部完成村(社区)妇代会改妇联工作,2017731日前完成镇妇联换届工作。 

       

  附件:1.杨桥镇村(社区)妇联改革责任分解表 

  2.乡镇、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程序 

  3.杨桥镇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_ 

  4.杨桥镇_____村(社区)妇联执委初步建议人选名单 

  5.杨桥镇____村(社区)妇联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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