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杨桥镇      发布时间:2024-08-19


一、主要职责

1在辖区内开展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更新新迁入或新发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家庭住址、病情的稳定性以及危险等级分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对患者提供关于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训练和康复服务,密切关注其自知力以及病情的稳定情况。   

3做好患者家庭成员的护理指导工作,督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开展患者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以及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恢复,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5协助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的专业指导。

6对居民开展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宣教,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部门分工

综治办:整体负责街道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能力的康复训练密切关注其精神症状,帮助其重返社会: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及相关小组活动费用预算。

派出所:协助核实病人的居住地,开展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看管和防治,处置突发事件。

民政、残联、中心卫生院:对在册在管精神病人进行综合管理,定期随访,参与井协调肇事肇祸患者

三、各村委和网络员职责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线索调差、登记和各种信息采集工作。

2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3、协助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工作。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定期会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外出、用药、病情是否稳定等情况信息交换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