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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关于建立杨桥镇领导干部“四不两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四不两直”带队检查安环工作制度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我镇领导干部“四不两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带队检查安环工作的领导干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居)支两委成员,办点镇干部以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二、 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环工作的频次
1、镇党委书记、镇长每季度开展安环检查1次以上并上报;
2、镇党政副职、对分管线办点村和片实行每月带队检查1次以上并上报;
3、各村(居)支两委成员,办点镇干部以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做到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自查、自改、自报;
三、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政府必须与镇内20个责任单位签订好安环责任状,强化安环责任;
2、检查安环设施配置和使用情况,以及安环经费投入情况;
3、检查安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安环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以及上级会议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5、检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打非治违”开展情况,特别是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情况;
6、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实施情况。
四、带队检查工作方式
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带领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及所属村(居)办点干部,村(居)干部等相关人员检查负责区域、负责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方式开展暗查暗访。
五、带队检查工作程序
检查要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特别是影像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改,按照“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个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依法交办,专人跟踪督促落实。
六、带队检查的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走过场、搞形式以及对隐患交办责令限期整改而拒不整改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前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环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其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加强监督考核。对不及时报告安环信息、不按规定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每缺一份月带队检查工作记录或检查流于形式的、无影像记录的,均扣发安环岗位津贴100元/份。分管行业、分管线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分管责任人全年津贴。
杨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工作记录表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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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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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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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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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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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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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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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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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及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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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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