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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5-07-21
桥发(2013)1号
中共杨桥镇委员会
杨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粮食生产始终是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支两委的主要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抓好我镇的粮食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我镇粮食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产、增收。根据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精神和要求,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镇粮食生产工作。通过引导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种粮大户,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区域、难点路段早稻生产,恢复和扩大我镇双季稻种植面积,实现我镇粮食生产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全镇完成水稻种植面积4.9万亩,双季稻种植面积达到85%以上,重点村的双季稻种植面积达到90%以上;办好1-2个千亩以上的双季稻高产示范片,推广机插秧面积200亩以上,坚决禁止直播。
三、成立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侯茂根
组 长:彭宏平
副组长:罗香蓉、吴阳谷、夏玉群、龙光亚、邓冬云、
袁志祥、夏 坤
成 员:稂壬午、唐 威、罗增云、颜玉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尽早发动、广泛宣传。各村必须及早宣传发动,2月28号之前上报2013年双季稻生产摸底表,摸清农户早稻备种备耕情况;在3月15日以前召开党员组长会议,村干部要分片包干,每个组落实责任人,进一步动员,宣传相关政策;每个村必须要张贴2幅以上宣传标语。
2、推广科技、形成机制。大力推广高产高抗优质新品种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及安全齐穗等一系列实用技术,重点村必须完成30亩以上的软盘集中育秧任务(其中湖田7亩、花江6亩、杨桥5亩、蛟塘8亩、大塘6亩)。油菜等其它作物田收获后要100%及时犁翻,插上中稻或晚稻,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板田和闲置农田。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发现连片抛荒、直播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加快流转、建立台账。新形势下的粮食生产工作,各村必须要开动脑筋,以现代科技发展农业,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培养种粮示范大户,建立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家庭农场,进行大面积承包,以连片实行现代机械化作业,解决农业劳力不足的问题。镇政府鼓励农户承包、公司承包、村干部带头包,并对承包30亩以上,特别是重点路段沿线的双季稻种植大户予以奖励。建立土地承包耕种台账和土地流转台账,及时掌握好村里的耕种情况,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现代科技农业,稳步提高我镇农业生产水平。
4、明确职责、强化考核。村支部书记是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各村要与镇签订好粮食生产工作责任状。将粮食生产纳入镇对村绩效考核范畴,对抛荒现象严重的村,实行行政问责,并取消评先资格。实行分村包干,责任到人,农村片正、副片长、办点干部、农技工作人员必须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包户包丘块。
凡出现下列两种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1)经省、市随机抽查考核不合格或对全镇粮食生产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村。
(2)对粮食生产抓得不力,存在比较严重的常年抛荒和季节性弃耕问题,重点村可视范围内没有种双季稻的,被县、镇抽查组抽查不合格的。
对“一票否决”的村,当年农业生产考核记零分,并对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实行停职或诫勉
5、加大投入、落实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各村支部书记要严格按实际种植面积登记造册,驻点脱产干部要严格把关签字,落实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各村可采用村规民约、协议约定等多种方式,对可能抛荒稻田采用代耕代种,季节性服务为农民解决双季稻种植难的问题。镇政府每年分3-4个督查组对各村进行补贴面积核查,查处违规补贴的按违规金额的2倍进行处罚,超过10亩以上的,驻点干部扣罚一个月乡补。
6⒕霉夜场⒀细窠背?/SPAN>。为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奖惩分明,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以下奖惩办法:
①明确“四个头”和分管副职到重点村负责,强化领导责任:
蛟塘村 吴阳谷
杨桥村 罗香蓉
花江村 彭宏平
大塘村 侯茂根
湖田村 夏 坤
②重点村完成软盘集中育秧面积和插秧的村奖励村支书和表现突出的村干部各4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200元,未完成的同罚,并扣拨该村2013年所有外来资金。
③综合全镇情况对完成各项任务好的重点村及包村领导、正副片长、驻点干部采用多种形式给予奖励,以示鼓励。
④以金山村为中心定为双季稻千亩示范片,对该村予以一定扶持,对村干部奖罚同步。
⑤对省道S211线沿线村,列为次重点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必须种植一定面积的双季稻。
⑥全镇镇干部直系亲属,村干部本人必须进行双季稻种植,督查组对其责任面积进行核查,没有种植双季稻的每亩罚款200元,并且纳入年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脱产干部负督促之责,未完成任务罚脱产干部200元/人。
⑦鼓励镇、村干部带头种田,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奖500元,50亩以上的奖1000元,100亩以上的奖3000元,在重点路段可视范围内的按高于前述标准奖励(以核查为准)。
⑧全体脱产干部要积极宣传发动所在村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并视其工作情况和效果,评选若干名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⑨对全镇各村年终考核设粮食生产进步奖若干名,每村奖励2000元以上,对少数落后的村罚2000元/村,并视情况给予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