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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1
公 告
杨桥社区广大居民及经营户: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城镇化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对杨桥街道及市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1、所有经营户不准在店外经营,不准在人行道上搭棚、摆摊。
2、临时摊担一律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占用街道与人行道。
3、中巴车、摩托车及其他各类社会车辆必须停放在设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影响主道路车辆的通行。
4、所有经营户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共同维护好城镇环境卫生。
树好杨桥形象,建设美丽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广大城乡居民和经营户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杨桥的城镇管理,共同打造秩序井然、美观舒适的新杨桥。
特此公告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