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森林防火考核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3

    

    

  1、森林防火预防工作(20分) 

  1)各村必须组织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宣传会议,张贴好10条以上宣传标语,每少一次会议记录的扣3分,没有宣传标语的扣3分。(总分10分) 

  2)每个村按要求配备一名护林防火信息员,村干部、防火信息员要分片明确责任区。一年不得少于四次以上的鸣锣禁山,巡护森林和管理野外用火,防火信息员负责与该村45岁以上的农户签订《杜绝野外用火保证书》。(总分10分) 

  2、森林防火队伍建设(10分) 

  每个村必须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队伍,按10分计算。 

  3、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案件的查处(10分) 

  火灾点的村必须及时组织好本村防火应急队伍进行扑火,该村的所有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按6分计算;森林火灾发生后,该村必须配合协助县、镇查处火灾案件,按4分计算。 

  4、森林火灾目标控制(60分) 

  1)严格火源管理,每发生一次野外用火记10分,发生30亩以下的森林火灾每起扣20分,30亩以上的每起扣40分。 

  2)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村,扣60分,造成重大损失和烧民房两户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该考核细则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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