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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13
为了进一步强化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红线意识,安全发展这条主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各村(居)、支两委成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李振华全面负责,镇长罗香蓉为主任,人大主席夏玉群为副主任,何侃、夏坤、龙光亚、袁志祥、郭志平、肖艳辉、吴果林、刘红丽、颜亚梅、龙辉、刘珍梅、董文娟、阳红燕、刘凤波、董正伟、徐成生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监站长龙辉任办公室主任。分五线(农业生产线、社会服务线、社会事业线、交通运输线、企业建筑线)四片开展工作。各村(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必须有1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并设置1名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李振华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罗香蓉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夏玉群 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生产、城镇建设规划、科技、卫生工作
何侃 政协工作负责人 主持政协工作;分管信访、招商引资、
村帐审批工作;
夏坤 党委副书记 主抓党建工作;分管教育、城乡环境同
治、环保工作
龙光亚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分管政法、综治维稳、财务、经营管理依法行政、交通工作;
袁志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督查、党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国土资源保护工作;
郭志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统战、库区移民工作;
肖艳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武装(含消防)、宣传、农林水、 农村电商、电力工作;
吴果林 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协助人大工作;分管民政、精准扶贫、
党政办主任 综合统计、办公室、政务公开、民营经
济、工业企业工作;
刘红丽 副主任科员 分管工会、群团、妇联工作;
颜亚梅 副主任科员 分管计生、文化工作。
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
2、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
3、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指导。
4、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村委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担任安委会主任,对镇政府区域内安全生产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5、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6、依法依规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监站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8、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9、发生生产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分管领导人大主席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担任镇安委会副主任,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镇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行业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镇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镇安委会的日常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
5、统筹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6、组织开展镇内安全生产检查,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镇安监站和村(居)委会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7、组织制定镇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8、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隐患和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的工作。
9、协调、支持、配合政府其他负责人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党委副职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
3、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4、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失职渎职行为。
政法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阻挠和干涉依法调查处理工作的行为。
组织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宣传部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五)政府副职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及时提请镇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履行职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兑现。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5、带队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6、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7、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六)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依法对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共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大公共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村(居)和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及落实整治措施。
2、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镇内的非法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3、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镇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协助上级政府处置发生在本镇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七)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发现本辖区内存在影响生产、人身、生活及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依法依规应予以劝阻并立即向镇政府安监站报告,每月一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2、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依法在春节、清明、暑假、农忙等特殊时段针对学生、驾驶员、船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节等特殊人群开展安全生产自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五、工作安排和措施
1、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培训。党政每季必须召开1次以上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挂牌督查,限改到位。大力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利用会议、横幅、标语、车辆等形式集中宣传,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每月检查一次并上报,做到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要求①检查频次:党委书记镇长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并上报。党政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并上报。②检查重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设施配置和使用情况。三是安全生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及安全隐患。五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实施情况。③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方式开展暗查暗访。④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促,按照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个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依法交办,专人跟踪督促落实。
3、强化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各村(居)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镇分为三个农村工作片,片长包片,办点干部包村,全面负责本片、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同时也要实行分线监管,分线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其具体范围如下:
①农业生产线:安全责任领导:肖艳辉、郭志平、颜亚梅。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包村干部。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尤以水库除险,农村用电、森林防火,医疗纠纷为重点。
②社会服务线:安全责任领导:夏玉群。成员:安监站长、食品药品监管员和包村干部,负责商业经营、食品、药品等,尤以加油站、烟花爆竹、液化气为重点。
③社会事业线:安全责任领导:夏坤、刘红丽,成员:城建卫生片、学区主任、学校校长以及包村干部,负责教育、城乡环境同治、环保等,尤以防溺水和校车管理为重点。
④交通运输线:安全责任领导:龙光亚,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包村干部。负责陆运、水运等。尤以非法出租、营运、无牌无照,“三超”摩托车、农运车为重点。
⑤厂矿、企业、建筑线:安全责任领导:何侃、袁志祥、吴果林,成员:企业主体负责人、国土、城建和包村干部。负责厂矿、企业单位安全教育、监管。尤以水泥厂、采石场、砖厂、石灰厂、农村建房为重点。
4、强化隐患举报和重大隐患督办限改责任制度。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特服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重大隐患,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同时对重大隐患,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实行关停企业,吊销证照等处罚。
5、积极组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列入规划并逐步实施。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队伍开展救援应急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考核与奖罚
1、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选平安村重要考核指标。
2、强化执行“一要否决”制度。凡出现下列两种情况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①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部门。②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对“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记0分,并对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实行停职或诫勉。
3、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凡出现下列四种情况的责任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①有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失控征兆的。②有2人以上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③有重伤3人或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④有1处非法开采矿山,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的。
4、实行责任追究。对包线包片责任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出现违规情况实行经济的行政的责任追究。①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的罚500元/起。②出现关停企业非法生产的罚500元/家。③不及时报告安全隐患信息,不按规定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缺一次月报,缺一份带队检查工作记录,均罚100元/次。④逃避参与安全事故救援的罚500元/次。⑤有一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扣100元。⑥有一处非法建筑、非法用电、非法营运报废车、船运输、三超、交通路障、非法企业扣100元。⑦被举报未报隐患或被上级扣罚并需回复的隐患,罚责任村100—200元,并扣目标20分。⑧出现安全事故罚500—1000元并扣目标50分。⑨未宣传发动的扣目标10分。⑩被“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罚500元,连续2次站后三名,支书与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约谈,连续3次站末名,出现事故的就地免职。
5、奖励办法
1、内线人员盯守拍照举报非法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的奖举报人每处奖100元,举报一处隐患,每处奖100元。
2、年度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500元/单位。
杨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