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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4
关于做好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水库管理所:
为加强港库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1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办【2017】7号的精神和东办发【2017】6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彻实做好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确保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护有力的港库管理保护机制,现成立杨桥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振华同志任总河长,镇长罗香蓉同志任副总河长,肖艳辉任河流河长,罗峥嵘任河流副河长,颜泽忠、颜立新、刘芝忠任村级河长,曾秋成、刘志强、陈金平、董正伟、刘立华、颜叶青、刘正坤、刘林、左观生、刘庆华为成员,温泉新村、杨桥村、乔阳新村党支部书记颜泽忠、颜立新、刘芝忠任河段长,镇河长制设办公室主任,由罗峥嵘兼任。要求各村河段长承担港库治理和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按照“一段一策”的要求,编制综合整治方案,水环境治理,长效的管理,执法监督等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工作,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杨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