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镇党政领导包案处访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6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政策性、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信访人多次上访的重点问题和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处访,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包疑难信访案件。

二、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区)信访工作制度,坚持以“谁分管、谁负责”与包村联点制度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重点信访事项的包案领导。

三、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问题要做到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问题、包息访息诉,只要不调离本行政区域,原则上不调整包案领导。

四、领导包案实行限时办结,一般信访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重大信访问题,一般在两个月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难以按期处理完毕的,应及时向主要领导申请延期办理。

五、因包案领导失职、渎职,引起所包案的信访问题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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