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桥镇外流贩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桥镇      发布时间:2019-03-11

关于杨桥镇外流贩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外流贩毒犯罪活动,进一步铲除滋生外流贩毒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外流涉毒蔓延发展势头,打击外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实现遏制我镇外流贩毒的目标。按照县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预防和打击外流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强化禁毒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铲除滋生外流贩毒的土壤和条件,实现遏制外流贩毒的目标,为构建和谐,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罗香蓉为组长,镇党委委员龙光亚为副组长,曾秋成、谭晚文、王艳芬、李中朝、颜逸雨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禁毒办,王艳芬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目标

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坚持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主攻方向,力求对涉及本辖区的外流贩毒势力予以沉重打击,下决心破获一批外流贩毒案件,抓获一批外流贩毒人员,缴获一批毒品,收缴一批毒资。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夯实基础。镇办点干部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组织开展外流涉毒情况大排查,对外出务工人员逐一排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去向、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对疑似外流涉毒的,还要摸清社会背景、人员交往、经济是否反常、涉嫌的主要理由;每季度末最后一天按时上报台账资料,即要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做到“四清”:流出人口清、外流贩毒清、外流吸毒清、重点人员清;建立“四账”: 流出人口台账、外流贩毒人员台账、外流吸毒人员台账、涉毒重点人员台账;完善“三档”:外流贩毒人员档案、外流吸毒人员档案、涉毒重点人员档案。

(二) 加强宣传教育。整治外流涉毒要从宣传教育入手,加强毒品常识、毒品危害、拒毒知识和禁毒法律、政策的宣传。镇禁毒办联合教育、卫生、民政、青年、妇女组织开展禁毒集中月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至少张贴宣传标语10条、在交通要道及人口密集处至少要悬挂横幅一条,同时开展走村入户宣传,普及禁毒知识,使毒品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更加深入人心,自觉拒绝、远离毒品;镇禁毒办每季度在全镇巡回宣传禁毒工作一次,并向全镇农户发放一份公开信;镇政府设立举报箱,实行举报查实有奖。

(三)建立协作机制。要加强省际、县际的协调,充分发挥动态网络管理信息共享这一优势,经常性互动,整合情报资源,开展政务、警务交流和信息研判应用,为精确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准确的情报支持。

 (四)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堵源截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外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是解决毒品问题的重要环节。派出所要加强阵地控制,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决不让其抬头;要依靠县公安局专门力量加强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情报交流,从中梳理犯罪情报、锁定侦察目标,组织专案侦查,加大破案力度,采取一切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争破获一批外流贩毒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摧毁一批外流贩毒网络。

(五)加大管控力度。镇禁毒办、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加强衔接配合,全力做好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戒期满释放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时督促其定期进行尿检,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此类人员复吸毒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积极主动参与贩毒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尽其职,同心协作。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派出所要重视和加强区域禁毒合作,严惩本地贩毒的基础上,打击外流贩毒违法活动。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镇政府把整治外流涉毒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该项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对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杨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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