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镇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严格零售许可经营布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衡东县杨桥镇      发布时间:2019-07-26

杨桥镇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严格零售许可经营

布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安监总局令第65号)及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严格零售许可经营布点规划,严格办证手续,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连片经营”等行为,预防消除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分监管责任区

1、成立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严格零售许可经营布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香蓉

副组长:夏  坤、龙光亚、郭志平、颜宁桃

 员:龙  辉、颜叶青、罗争云、陈思达、向  炜、颜  力、

        周慧华、刘林杰、刘  林、曾秋成、各办点干部和村主任

2、划分烟花爆竹监管责任区

鹤岭、荷月、香花新、荆竹由颜力、周慧华、相关办点干部负责。

② 南冲、上水、东烟由龙辉、向炜、相关办点干部负责。

③ 凤凰、温泉新、石山、大塘、蛟塘由罗争云、陈思达、相关办点干部负责。

④ 乔阳新、杨桥、街道由夏坤、颜叶青、相关办点干部负责。

各监管责任人必须负责经营户的调查摸底、老证登记、培训、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安全距离核实、消防器材配备、警示标志张贴、制度牌上墙、是否独立平板房或安全仓、场所验收拍照签字、伪劣产品查处、购销合同、购销记录、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布点规划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根据县分配我镇2018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19个任务,合理科学、依法布点、突出街道、规范农村。未在布点规划中的零售经营店(点),一律不得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全镇总量控制在19个经营店指标内,坚决不得突破指标红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现有许可经营点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及安全距离的经营店要依法取缔,对烟花爆竹经营无流向记录的予以劝退,对违规经营劣质烟花爆竹以及店外私设仓储的坚决予以查封、没收、销毁。

三、规范经营场所

严格规范、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严禁借、套远离经营区的平板房骗取许可证异地经营行为。杨桥、东烟、寒水三个街道经营店必须按要求专店经营,在街道上经营区内无平板房条件的,一律使用安全存放仓经营模式(不少于20m2)作为经营销售场所,其他村级经营店一律实行平板房经营,并逐步推行安全仓经营。严禁超市、集市摆摊设点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的不安全行为,严禁店外私设仓库存储烟花爆竹,违者,要依法从严打击没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执行产品流向登记

全镇各经营户继续建立烟花爆竹购销记录本,及时登记产品的流向,进货途径,消费者住址、电话。全面实行条形代码规范销售(产品流向标识),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严格按规定在本县合法批发经营公司进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私自进购伪劣产品及无条形代码标识的产品。同时欢迎社会监督举报批发公司向无证经营户批发配送烟花爆竹和伪劣产品行为,并实行举报重奖500元/次。

五、办证资料

严格核发换办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由各监管责任区责任人、片长召集相关办点干部、村干部进行前期安全条件和办证资料的审查。审查内容有①旧证正副本。②申请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灭火器材购买凭证。⑤房屋租赁协议。⑥培训证书(参加考试、持证上岗,无培训证书的一律交费培训)。⑦安责险购买凭证。⑧四张照片(平板房或安全仓外貌全景,室内专店专柜全景,制度牌全景,公开承诺书及消防器材全景)。⑨管理制度牌内容。⑩考试试卷。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流向记录。报镇安监站对证明材料由夏坤牵头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现场踏勘,经监管责任人、办点干部、片长、安监站长、主管领导签具核查意见后统一送县颁发经营许可证。

六、办证时间

全镇共设经营点19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突破指标。20198月至9月全面完成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任务。

七、严格执法。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执法,对拒不执行有序整顿退出政策,危害公共安全的,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在规定期限内有序整顿,规范到位。同时要建立“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八、落实职责

各村(社区)委会是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文件规定内容,对照安全条件认真细致检查经营户的安全资格和条件,防止非法经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无布点指标的经营户坚决予以整顿退出,对党员领导干部为整顿对象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变相对抗或公开对抗整顿退出行动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杨桥镇人民政府

                                                                       20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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