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镇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3

杨林镇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东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杨林实际,特制订杨林镇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村的发展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建卡、村造册,建立完善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数据。

    (二)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分类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和计划,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三)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捆绑投入,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组织实施“六个一”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即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一村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五)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分期分批稳定脱贫达到小康。

    (一)贫困村。组建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已由县委政法委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其他非贫困村组建驻村工作组,安排脱产干部开展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二)贫困户。从 2015 年起,通过实施精准扶贫,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确保到 2017 年,全镇1385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目标,达到“六个保障”,即收入有保障、住房有保障、设施有保障、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养老有保障。

    四、工作内容

    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组织制定精准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针对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到村到户。

    (一)基础设施改善到村到户

    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突出村组道路、水利建设、电力保障、安全饮水等基础工程,逐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环境,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干部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镇政府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确保贫困村有帮扶单位,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要协助村里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工作,制定并实施贫困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进资源、筹措资金、指导实施并监督管理扶贫项目,协调当地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

    (三)增收项目到村到户

    1.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鼓励向贫困户注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参股到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积极探索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购买就业岗位,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

    2.加强乡村旅游工作,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休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四)危房改造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到村到户

    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相关生态工程相结合,努力实现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

    (五)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和医疗卫生到村到户

    教育部门要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实施义务教育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免除制度,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免除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奖学金资助。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新农合等医改政策的宣传力度。

    (六)扶志到村到户

    把扶贫开发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结合起来,帮助村组干部及贫困户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改变精神面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

    (七)社会爱心帮扶到村到户

    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改善、致富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贫困户在重大疾病和残疾人救助、技能培训、就业促进、捐资助学、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帮扶。

    (八)惠农政策落实到户

    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所有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九)社会救助到户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

    (十)信贷支持到户

    金融机构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购买保险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责任。坚持“政府为主体,分级负责”,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工作机制,实行村支两委负总责,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配备力量。根据新阶段精准扶贫的工作需要,镇成立扶贫工作小组,由分管副职任组长,经管、民政等部门参与,负责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数据审核及业务培训工作。

    (三)严格考核。以贫困村、贫困户年度稳定脱贫任务为考核依据,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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