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衡东县新塘镇      发布时间:2015-07-21

新塘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

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

 

根据《衡东县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塘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帮扶共建、环境整治、民风建设”为内容,以创建省级文明乡镇和市级文明村为目标,全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二、工作机构

成立新塘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周黎任组长,副组长由镇长赵健、人大主席刘术华、政协工委主任王华、专职党委副书记刘冬瑞、镇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农村工作办、农技站、林业站、畜牧水产站、县文广新站、交通运输办、卫生院、城管队、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教育办、环保所、民政办、文明办、爱卫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党政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镇人大副主席刘方寿任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以及相关镇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任务

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为目标,以环境之美、风尚之美、人文之美、秩序之美为主要内容,推进全镇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力争到2015-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乡镇,创建市级文明村12个,全镇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四、工作内容

以镇带村,共建美丽乡村

(一)帮扶共建

1、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投入逐年增加。组织镇相关部门与村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2、制定实施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完善乡镇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树立城镇形象。

3、推动农民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大院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每个村建一个农家书屋、一个农民休闲广场。配套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和器材,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有群众性文艺队伍和文艺骨干,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4、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为经常化的工作。

(二)环境整治

1、在全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现乡村道路绿化率90%以上,农村村庄绿化率90%以上,农户庭院绿化率80%以上,农村不见裸露山体,山清水秀,实现“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山地林果化、庭院花园化”,全面创建“秀美地庄”;加大农村三清五改、旧村改造力度,提高农村通组通户公路率;农村安全饮水100%、河道保洁100%,没有漂浮垃圾;规模化养殖场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爱国卫生运动入户率、参与率100%;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及危房,全面保护农村耕地。

2、推进城乡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组收、村运、镇统一处理”。乡镇建环卫所,每个村配备环卫保洁员1-2人,在城区及重点路段增配保洁员23人,实现垃圾分类处理。

(三)民风建设

1、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村里开展创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活动,农户参与率100%;乡镇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志愿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订立乡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2、社会风尚日益向好。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浓厚道德氛围;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积极帮扶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村镇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五、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把乡风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定期对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部署,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对照测评体系指标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进度。三是加强协调。按照“政府组织、左右协调。其中,镇文明村镇创建办要负责牵头、指导、推进、督查;宣传部门(文明办)要负责宣传发动、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申报推广;城管部门负责村镇文明创建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投入

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部门帮扶为依托、群众自筹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镇属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农业资源资本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激活农业资源资产,缓解农村投入不足问题;探索开展“万企联村”活动,动员厂矿、企业等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支持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整治。镇财政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市级的村镇进行奖补。

(三)强化督促考核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各村(居)委会文明村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展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适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观察员进行监督。坚持每月检查,半年小评、全年总评的方法,并将有关情况公布。各成员单位对照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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