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19

   新塘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切实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制度,规范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其按时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新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注册入学。小学实行公示服务区域、划片招生、免试注册入学,确保每个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依照县教育局2017年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精神,从2017年秋季起,小学升入民办初中、县直初中指标按学生人数分配到各校,按各校综合考察排名分校录取。因此大力提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小学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五)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规范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招生招收择校生。

三、规范公办小学注册入学方式

(一)明确入学条件和方式。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将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可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截至当年12月31日仍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一律不能注册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要,还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款凭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本办法中对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计算时间均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止。

(二)明确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招生工作程序。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入学”,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免试注册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招生学校服务区域内户籍和房屋产权证的,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入户一年以上)、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款凭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招生学校服务区域内户籍,但在该区域内无房产的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入户一年以上)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区域内购买了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招生学校服务区域的,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款凭证)为依据入学。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参加社保到少一年)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其暂住地所属招生区域的学校入学。

(三)除新塘完小以外学位不足的小学,参照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招生工作程序注册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2017年秋季起,小学一年级班额一般不超过55人,以后逐年规范,严格控制到国家标准班额以内。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其他年级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招生学校服务区域,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从严从实规范招生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监察、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对班额情况进行督导,对招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小学一年级有超过65人特大班额的学校校长,实行就地免职;对在小学招生入学中伪造虚假证件和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之前所发文件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附招生区域划分:

 

 

                                    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新塘镇小学各校招收一年级新生区域

 

新塘镇小学各校招收一年级新生区域划分如下:

 

新塘完全小学招生区域为:居委会(除文峰南、北路、火车站的适龄儿童)、新义村、兴发村原大冲片、雷市村靠新义村的部分儿童、湘广村原广田片、欧阳海九、十组及原衡粤片、欧阳遇实验中学、部队。

 

潭泊完小招生区域为:大培村、洣河桥村、石杨村、潭泊村原潭泊垅片、潭泊街。

 

丰根学校招生区域为:潭泊村原丰根片、龙头村、潭泊街。

 

百叶学校招生区域为:欧阳海村原百叶片、雷市村。

 

欧阳海学校招生区域为:欧阳海村欧阳片、丰塘村、新樟坪村、兴发村原烟竹片、文峰南路、文峰北路及火车站。

 

文桥学校招生区域为:文桥村、宋坪村、湘广村原湘水片、桔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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