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20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2016年6月26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我市一辆大客车从耒阳开往郴州莽山,在宜凤高速宜章县长村乡东溪大桥路段撞护栏起火,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带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并成立事故调查组。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全力抢救伤员,抓好善后处置,吸取血的教训。省长杜家毫同志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工作,并指示查清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举一反三、警示全省、强化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省政府连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和事故善后工作,目前伤员抢救、事故善后等各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周  黎(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  健(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术华(镇人大主席)

          华(镇政协工委主任)

        刘冬瑞(专职副书记)

      员:章  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光(党委委员) 

            陈卓平(党委委员)

            谭爱丰(党委委员)

        刘泽雄(综治办主任)

        郑细昌(安监站站长)

        陈国桓(安监站副站长) 

        谭湘军(安监站副站长) 

        刘利华(新塘派出所所长)

        胡英姿(新塘工商所所长)

        文建国(新塘国土所所长)

        柳松柏(新塘供电所所长)

        陈振国(衡东交警新塘中队队长)

        罗少华(船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镇安监站站长郑细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立即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1.道路运输

一是道路旅客运输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非法从事旅游包车、班线客车等道路旅客运输;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防冻、防雾、防风、防滑、防火制度和措施未落实;超速、超载、未配备好防滑链条和三角木行驶;不遵守雾中、雨雪及冰冻气候下行车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客运车辆不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400公里以上未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每日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2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到位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公路,以及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特别是客车、校车经行线路中的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要细查真治,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重点排查治理已许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配备情况,资质证件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未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期维护检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配备安全标示牌、安全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汽车客运站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汽车客运站场三不进、六不出制度;对进站旅客进行三品检查或三品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违规违章人员出站、上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是普货运输方面,重点排查整改普货运输车辆未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未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失效;车辆未参加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检测;车辆未配备消防器材;8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等现象。

五是机动车维修企业方面,是否存在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擅自改装、拼装、承修报废机动车辆的行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等级评定二级维护记录;教练车副制动,配备灭火器;教练员持证上岗;教练车上学员系安全带等工作落实情况。

2.校车和学生暑假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校车状况,对在册户籍化管理的校车逐辆进行检查,认真检查车辆内部结构如座位设置等有没有私自折装,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有无缺失,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有没有过期未验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责令校方及校车所有人及时予以整改,并跟进督促,坚决杜绝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重点排查整治驾驶人资格,约谈校车负责人、驾驶人,强调校车驾驶安全事宜,并签订责任状,加强安全教育,并逐车逐人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准驾车型不符或虽相符但驾龄不足3年以及计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求校方、校车所有人坚决予以更换;重点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问题,确保校方与随车老师、校车所有人以及校车所有人与驾驶人之间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重点排查整治路面安全隐患,加强违法查处,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针对学校周边道路特点,加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维护;合理安排日常勤务,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放在学校周边,按照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安全出行,并督促学校加强自我管理,落实学生上学、放学时老师在校门外值勤、引导过马路,为学生出行构筑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扎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违停、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搭载学生以及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城市客运: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汽车运输;城市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未经批准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跨区域驻点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城市公共交通重点场站和线路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实时视频监控不到位;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企业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配备有效的消防用品设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4.公路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且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上桥;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不完善;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应急值守,校车途经路段和旅游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重点排查整治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非法从事建筑活动;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等突出问题。

6.邮政快递: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是否存在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野蛮分拣;是否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是否存在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应急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等情况。

7.水上交通:重点对辖区水域渡口和客渡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渡口码头硬化、三牌一线、客渡船船体质量、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标识和客渡船安全责任制及管理;检查客渡船签单发航、农村中小学生乘船交接、乘客穿(拿)救生衣乘船三项制度的落实;水运企业的安全机构、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船舶安全;港口码头责任制落实、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客渡船船员、船管员、签单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对运砂船船体质量、证照、装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运砂船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超载航行、运砂船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无证从事水上运输、港务作业、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施工、水上监控工作不到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结合监管执法年和交叉检查,在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同时,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镇国土所重点排查无采矿许可非法采矿情况。镇安监站重点排查井工矿山机械通风、防治水措施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情况,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情况;尾矿库安全、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雨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镇安监站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液氨液氯、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油库、炼油厂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一步严格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审批以及过程管理。公安部门重点加强民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3.消防:镇安监站重点排查市场、商场、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制药和光电子等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4.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镇城建站、安监站重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安全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无序非法建房,坚决依法打击无证非法开工建设的行为。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及运行情况。

6.电力:供电所重点排查供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并加大治理力度,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加强用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各类私搭乱接非法违法用电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刻不容缓,立抓厉行。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特别是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对深刻吸取“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和做好县乡换届、防汛抗旱等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最紧迫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立即行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段,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好排查整治和督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紧扣重点,立查厉改。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防严守。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实行事前问责,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故和情况要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衡东县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6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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