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塘镇委员会关于中共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关于中共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支部: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底召开。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我镇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和比例构成

中共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4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4名,女性代表32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以上均为指导性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二、代表条件

镇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①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②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作风,道德品质好;③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创先争优,做出显著成绩,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⑤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镇党代表除具备以上五项基本条件外,要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意从优秀村、社区等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中推荐产生人选。可尝试从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优秀党员中推荐产生人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②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③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④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的;⑤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⑥近5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⑦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的。

三、代表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产生党代表。主要有四个程序:①党员推荐。由选举单位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或党员谈话推荐等形式按分配代表名额全额推荐,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5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②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结束后,选举单位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干部职工会议,在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分配代表名额进行全额推荐。镇党委在群众代表推荐票相对集中的人选中,按照超出分配名额20%的人数,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③组织考察。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总支或支部委员会议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批复各党支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要向党员、群众公示。④党内选举。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候选人预备人选自我介绍,使党员了解候选人预备人选,充分酝酿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镇党委对选举产生的党代表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镇党委进行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各党支部要在2016年4月1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3)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表》(附件4)上交镇党委组织室。镇党委按照要求进行组织考察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2016年4月20日前批复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于2016年4月24日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正式代表,填写好《代表名册》(附件5)、《代表登记表》(附件6)和《选举结果报告单》(附件7),各督导组组长和党支部书记或临时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后呈报镇党委组织室。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代表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一要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会议、信函联系、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发动党员参加党代表选举工作,确保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⑥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外出返回有困难的;⑦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⑧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我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全镇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支部要把选举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要通过选举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

三要严肃代表选举工作纪律。要防止少数人通过采取造谣中伤、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妨碍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制止各种非组织和法律范围以外的活动。对于干扰、破坏代表选举工作的言行,要及时揭露、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镇纪委、派出所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保证选举环境风清气正。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表

5、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6、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7、中国共产党新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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