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实行文明祭祀的通知

来源:霞流镇      发布时间:2020-03-31

关于清明节期间实行文明祭祀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单位: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我镇各村(社区)素有清明扫墓的习惯。传统祭扫方式不仅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又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为确保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文明祭祀,现通知如下:
一、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要摒弃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奠、红色祭扫等现代祭扫方式。要坚持健康祭祀,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在清明节期间,到烈士墓园、公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祭先烈、敬先贤,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要提倡厚养薄葬,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文明祭祀,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二、共创平安清明,倡导安全祭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物品入山,杜绝一切野外用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进入林区、景区、墓地祭扫,不燃放鞭炮、焚烧祭扫用品,不带塑料制品进山,共同维护优美清新的城乡环境。全镇上下要积极行动,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履行制止、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大力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殡葬。认真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全面推行火葬,积极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环境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爱护环境,共同营造优美的生活居住环境。


四、党员干部带头,倡导示范引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文明节俭祭祀,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带头宣传文明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利用祭祀、亲朋团聚、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文明祭祀、防火防灾、保护环境等内容。



中共霞流镇委员会
   霞流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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