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防汛抗旱岗位责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5
林政发[2014]3号 关于明确防汛抗旱岗位责任的通知各村(居)委会:为了确保我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夺取农业生产的丰收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我镇防洪堤、闸门、小型水库、水渠实行岗位责任制。一、加强领导,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指 挥 长:刘雄建副指挥长:刘志恒、董建军、毛中祥(常务)、罗岳春成 员:谭升南、刘永明、谭芝花、彭新才二、各村要迅速组织人员对全村范围内所有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好管理人员,落实好保安措施,落实好值班人员,及时做好防汛抗旱前的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早解决。重点防汛工程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水库防汛保安责任人水库名称 水库所在村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庙冲水库 庙冲 刘雄建、向杰 谭甲云荒头垅水库 寺门前 刘永明 郭松华深井塘水库 大塘 杨南桃 刘国平东塘水库 车头 刘雄建 董泽民沙泥塘水库 太平寺 吕雨峰 董检平正港冲水库 大源冲 肖丽 董晚先正冲港水库 杨林 谭升南 周辉煌蛇形水库 柴埠 董新发 汪章云方冲水库 小岳洲 曹小平 陈凤芝 重点抗旱村责任人村 名 责任人铁坑 阳运清、胡冬仔车头 刘雄建、董泽民板石 文迪华、廖铁徕茫洲 晏华科、胡运华太平寺 吕雨峰、董检平大塘 杨南桃、刘国平三、加强防汛抢险力量,要求各村建立一支50人以上的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好抢险物资,统一好抢险信号。四、各村(居)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长、党员具体负责管理各组山平塘、水坝等各种水利设施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期间,实行特别值班制与零报告制,所有镇、村干部必须在岗在位,服从镇防指的安排调度,各村要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各水利工程责任人必须每日向指挥部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凡擅自脱岗、离岗的,镇政府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或刑事责任。 杨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防汛抗旱 岗位责任 通知 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各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