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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霞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7
索引号 | 00000000/2020-00672 | 统一登记号 | 霞政发【2020】4号 | 文号 | 霞政发【2020】4号 |
公布时间 | 2020-01-27 | 来源 | 霞流镇人民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
各村(社区)、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及全体镇村干部要秉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备战、严阵以待,最大限度地维护全镇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 把握重点
1、 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所有从湖北回来的返乡人员(名单已分村下发)都要由驻村干部、村干部、乡村医生、辅警包干负责,主要落实的职责有:每天电话询问其身体状况;保证此类人员不外出、不与外人接触;保证外界人员不去其家里串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各村支部书记每天下午五点之前向驻村负责人报告,驻村负责人汇总后向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李玲香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立马向镇党委书记报告。)
2、 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村(社区)要通过播放村村响、发微信群、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落实以下责任:
(1) 武汉返乡人员主动在家医学观察14天,在此期间不外出,不与外人接触;
(2) 春节期间不拜年,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办酒宴,不宴请宾客,不去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特别是不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不邀请武汉返乡人员到家中或酒店聚餐;不准乱扔一次性口罩,用后必须销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 一旦有出现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和就医;镇卫生院联系电话:吴美春院长 13974782397;卫生院应急电话 13975468665
(4) 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人员的所有医疗费用不需个人支付,全部由政府统一负责。
3、 务必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1) 镇村干部、乡村医生、辅警不要直接和武汉返乡人员接触,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沟通和交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当面接触的,必须相隔五米以上,并戴好口罩。
(2) 直接接触武汉返乡人员的医护人员必须穿好防护服。
衡东县霞流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