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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5-10-13
各村(社区):
《吴集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东县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吴集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涛、党委副书记、镇长彭达担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经管办、党政办、信访办、自然资源办、林业办、水利办、农技办、劳保办、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管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吴集镇共有32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35个,村民小组87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3877人,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2.2万余户,确权到户土地面积7.5万余亩。基于以上情况,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现状;二是摸清家庭承包户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等情况;三是摸清无地少地农户情况;四是摸清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情况。
(二)规范延包工作程序。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规范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开展我镇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
(三)全面开展合同网签。按照数据信息化、资料可视化、管理动态化、服务网络化的要求,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业务信息系统,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通过承包合同网签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变更常态化管理。
(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吴集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镇动员大会,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
2.各村(社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土地延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本村(社区)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组及成员,候选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公布。工作组下设调查小组和资料档案整理小组,负责本村(社区)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具体工作。
(二)调查摸底公示阶段(2025年9月17日—10月22日)
1.摸底核实
摸底核实的内容主要有:
(1)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
(2)农户整户消亡、整户进城落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承包地征地、新增耕地以及农户无地少地等情况;
(3)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变动情况;
(4)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5)农户对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意愿及诉求;
(6)第二轮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前期确权、土地界限存在争议,人口增减与现有承包地面积不匹配等问题。
2.身份确认
以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家庭成员登记对象,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补充认定和信息纠错工作。
3.制定延包方案
摸底核实工作完成,各村(社区)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组依法拟定二轮土地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乡镇人民政府预审,提交本村集体经济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修改完善的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后张榜公布,期限不少于15天。方案公示完成,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4.资料数据核实
调查单位(技术服务公司)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村(社区)二轮土地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调查流程:整理摸底表,开展权属调查,进行数据预处理,生成农户信息公示表(图)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调查核实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权属调查纠错。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
(3)生成公示资料。依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列入《公示表》。
5.依法张榜公示
调查单位整理好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交村(社区)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社区)工作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三)合同网签阶段(2025年11月7日-11月30日)
根据公示结果,调查单位将二轮土地延包的相关资料上传网签系统,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村(社区)、村民小组组织农户网签土地承包合同,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调查单位将网签的电子合同输出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自行复印),承包方、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衡东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延包日期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统一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行使发包职能,《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加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章。
(四)确权登记颁证(2025年12月1日-12月3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文件精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物权、财产权,由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动产登记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央二轮土地延包30年的相关规定,以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作相应变更处理。二轮延包中,总体上坚持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不变不换、有变就换”原则。农户家庭承包要素在延包中发生变化的,包括二轮承包确权中涉及信息错误(含农户申请旱地、园地、自留地等长期稳定承包经营的承包地),需要变更的,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后和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移交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不再颁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不变不换的证书,待程序启动后,持证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去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加盖不动产登记公章。
(五)总结归档(2025年12月)
总结梳理我镇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土地延包程序和方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好到户的承包地块面积清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清册。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包括乡镇、村(社区)相关文件资料,开展工作的影像资料,公示资料,工作底图等,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将土地延包的承包合同按“一户一档”整理装订,及时移交县档案馆入馆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工作要求。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延包原则,不得打乱重分;二是坚持有限目标,尽可能的化解矛盾。五个不得:一是不得强行收回农民土地搞反租倒包,不得混淆反租倒包与委托流转的概念;二是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借合村并组进行资源调剂,仍然以原自然村民小组延包;三是不得新增机动地,不得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等为由,把收回的承包地违法留作机动地,机动地超过5%的要严格依法承包到户;四是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确权确股不确地”。已经确权到地块的,不得借延包之机再确股;五是不得回避矛盾“一延了之”,对承包农户合理的诉求,分类解决。
(二)加强工作有序衔接。一是乡镇工作专班要有序推进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及时与县级工作专班衔接;二是加强对村(社区)、组二轮土地延包的调度、督导,及时处置矛盾纠纷,督促各村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探索相关问题处置方法。
及时收集、梳理、归纳村(社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发现问题,结合我乡镇的经验作法,采用“一村(组)一策”等办法,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指导各村(社区)土地延包工作中的矛盾纠纷调处。把握不准的政策问题,要及时报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