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集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乡村振兴办      发布时间:2022-10-11




关于印发《吴集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研究同意,现将《吴集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集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吴集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

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督查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督查和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美丽乡村创建村、已脱贫村和易地搬迁安置村,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社区)。

(二)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①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②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③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④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⑤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各地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三)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三、工作组织

吴集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全镇集中排查工作,及时制订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解答、数据处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实施。要以各村(社区)为单位,组建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镇包村联点干部、"长回路"机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队员、村"两委"干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为组员的排查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若干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2人组成,开展入户排查工作。

四、排查方式

(一)动员基层力量全面排查。各排查工作小组实行包人包户责任制。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排查组要详细填写各类排查表述,核对基本信息。各村(社区)要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加强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及时筛查预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五、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10月14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办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各村(社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

镇培训由吴集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授课人为乡村振兴办主任,参训人员为全体排查人员,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入户排查(10月27日前完成)

1.入户核实(10月23日前)。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基础上,充分用好驻村工作队、镇驻点干部、"长回路"机制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基层力量,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附件2)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好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

2.问题研判(10月24日前)。对入户核实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等问题,各村(社区)排查工作专班要召开专门会议,逐个问题进行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并将《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清单、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名单、建议风险消除名单、疑似风险消除不准确名单等在10月24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汇总。

3.乡镇汇总(10月27日前)。镇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各村(社区)报送的名单后,镇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完成乡镇审定程序,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名单和拟回退风险消除名单等。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认定条件,且存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户,要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指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在10月27日前将《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县级信息比对结果的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在10月27日前报送到县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动态管理(11月10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此外,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排查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要结合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驻村工作队、镇驻点干部、"长回路"机制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包户的责任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压实。村(社区)和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对照排查工作内容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认真落实排查任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纳尽纳。对排出的问题,村(社区)要主动报送镇各部门和乡村振兴镇各部门需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问题全面清零。

(三)严格疫情防控。各村(社区)在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组织入户、评议审核等工作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员规模,防止人员聚集。

(四)按时上报材料。镇乡村振兴办要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形成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镇党政负责人审定,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297006151@qq.com)。


附件:1.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






附件2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

排查日期:2022年  月   日                                    排查方式:□入户排查  □电话、微信等排查

一、基本信息

 家庭住址:         县市区        乡(镇)                    (区、组、房号)       联系电话:                        

 农户属性:□档外农户 □一般脱贫户  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排查对象类型:□有失业人员家庭  □有大病重病户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家庭  □重度残疾人家庭  □失能老年人家庭  □困境儿童家庭  

□因灾(旱灾)、疫情影响的家庭  □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的未纳入监测对象家庭  □因重大事故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家庭

□2021年以来向市、、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的家庭  户籍、生活没与子女在一起的老年家庭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在校生状况

健康

状况

劳动

技能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务工

区域

务工

时间

务工月收入

1




户主










2














3














4














5














6














…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是否有住房安全问题

(□是 □否)

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

辍学问题(□是 □否)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 □否)

是否有饮水安全问题

(□是 □否)

是否有其他问题(□是 □否)

其他问题:            

四、排查存在的风险类型

□因病  □因学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五、收支情况(元)

工资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支出

家庭纯收入

家庭人均纯收入








六、初步评判

综合结论:



档外农户和一般脱贫户

□实际无风险,可不纳入         □持续关注,暂不纳入       □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

监测对象

已消除

□未达到风险消除条件,建议回退。            风险点达到稳定消除条件。

未消除

□未达到风险消除条件,需持续跟踪监测         □已达到稳定风险消除条件,建议按程序消除风险



家庭成员签字:                           排查人员签字:                       村书记(工作队长)签字:

注: 1.家庭人数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农户属性只能选择一种属性划"√ ",排查对象如有多重类型应相应划"√ "。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职工医保、学校参保、服兵役等均视为已参加医保。4.自有安全住房、打工租房、投亲靠友、住敬养老院、集体安排住房均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5.送教上门、因特殊情况(非贫困原因)延缓入学或休学均可视为教育有保障。6.此表填写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7.此表由乡村两级各留存一份。

核查人意见若勾选"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是一般农户的继续填写"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 信息采集表",是一般脱贫户的继续填写"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 信息采集表"。核查人意见若勾选"未消除风险户已达骊稳定风险消除条件",继续填写"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表格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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