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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建站 发布时间:2022-08-05
吴集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为推动吴集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湖南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衡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衡东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衡东县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坚决果断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稳控燃气安全形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8月初起至10月底。镇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镇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吴集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燃气经营场所、供应站点和用气的工业企业、学校、医院、餐饮业酒店及使用燃气的重点场所摸底排查,建立基本数据台账,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运输(经营)燃气、违规使用燃气、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制止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或上报至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和取缔。
(二)抓实五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一是开展镇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倒气、擅自设立经营燃气的黑网点、游乡卖气、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开展管道燃气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及占压破坏管网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对工业企业、餐饮、酒店和用气居民的入户安检率,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各类用户进行整改;三是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市场和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使用过期、报废钢瓶充气、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行为;四是集中开展燃气企业消防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行为;五是开展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五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要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镇燃气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切实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用作燃料气体的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领域"打非治违"。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特别违规将工业用丙烷等直接供应给餐饮场所的有关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供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供气企业相关责任;对供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督导检查。镇级要深入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特别是要落到各个供气公司、各类餐饮场所。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或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别码的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向餐饮场所销售不合格燃气。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城镇燃气工程未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或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 2 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违规使用工业用丙烷等工业气体作为餐饮场所燃料。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 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8月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行动阶段(2022年8月17日一 2022年8月31日)
各村、社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行业内涉及燃气安全情况要制定专门方案、组成专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镇城建站要进行工作总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10月30日)
镇各站所、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根据五项重点任务,对全镇燃气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出的隐患,整改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人,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
由吴集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站所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成果,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吴集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刘涛镇长任组长,宣传部长谷阳雄任副组长,镇派出所、镇交通站、镇城建站、镇安监办、镇教育服务中心、镇消防救援大队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城建站),镇城建站唐伟任办公室主任,谭敏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
(二)强化调度通报:镇城建站要成立燃气安全整治推进专班,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通报燃气安全"五全一常"机制落实情况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推进专班要领导小组每月调度通报各村(社区)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领导小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城建站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负责人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地区"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必要时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各村(社区)都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将线索移交镇纪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等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宣传教育,发动村(社区)开展全面安全用气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
(五)强化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吴集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的进展情况,将尚未完成的任务,纳入"百日行动"统筹推进,坚决完成任务目标。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产品,责令停业等强制措施必须依法依程序办理,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各村(社区)每月8日、23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见附件)至镇城建办,镇城建办要强化调度联系,确保工作按期推进。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附件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表
村(社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企业自查 情况 | 经营环节排查隐患数量 (个) | 经营环节隐患完成整 改数量(个) | ||
输送配送环节排查隐患 数量(个) | 输送配送环节隐患完 成整改数量(个) | |||
使用环节排查隐患数量 (个) | 使用环节隐患完成整 改数量(个) | |||
燃气企业的商业用户数 量(户) | 燃气企业已入户安检 的商业用户数量(户) | |||
执法处罚 情况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 (次)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 罚次数(次) | ||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 元) | 吊销、取缔不符合市场 准入条件燃气企业(家) | |||
查处餐饮经营场所使用 不合格戒不符合气源要 求的燃气具(家) | 查处餐饮经营场所未 安装燃气报警器(家) | |||
查处不按规定加臭的燃 气企业(家) | 查处未制定燃气管道 保护方案违规施工的 施工企业(家) | |||
打击违规供应非法气源 的企业数量(家) | 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燃 气具和燃气报警器的 金额(万元) | |||
督导指导 情况 | 督导次数(次) | 通报次数(次) | ||
约谈次数(次) | 警示教育次数(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