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2022-03-09






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一季度我镇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步骤

此次大检查从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检查步骤按照先单位自查,后检查组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补缺补差。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是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其中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节后复产复工、工贸企业、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是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检查重点如下: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企业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履行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是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及时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3.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情况,企业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和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

6.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情况。

7.安全生产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

二是企业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是否存在未消除或新的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隐患。

2.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情况。

3.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是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当期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社区)、镇直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相关部门(站所)单位针对本行业复产复工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3.道路、桥梁等建筑设施和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

4.校园开学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5.交通站交警中队做好春节返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在检查中,各组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责任人、跟踪监督人。

2.在检查中,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进行有效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消除又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各组在检查结束后,于3月31日将检查情况书面总结和现场检查记录报至镇安监站汇总,逾期不报者,呈报镇主要负责同志。

吴集镇第一季度安全检查组按照党政领导分工、分片、驻村及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组


附:吴集镇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













吴集镇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和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镇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并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至2022年3月30日。

检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口码头、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大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和检查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特成立吴集镇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镇综合检查组(以下简称综合组)、专项检查组(以下简称专项组),各机构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责

组     长:刘冬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  忠  镇人大主席

   长:袁冬清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范玉林  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

谷阳雄  镇党委宣传委员

肖艳辉  镇党委纪委书记

陈  媛  镇党委组织委员

尹太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柱梁  副镇长

陈运平  镇副镇长

向一轲  镇副镇长

刘  亮  镇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文和平  镇二级主任科员、应急办主任

吴果林  镇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党政办主任,全面负责党政办工作)

成员由镇政府干部、各相关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组织本次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检查组、专项检查组和村(社区)、镇直单位工作组。

(二)办公室

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本次活动的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果林兼任

(三)综合检查组

镇党政班子领导对负责的片、分别挂点的村(社区)和所负责的镇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四)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道路(水上)交通检查组

组长由镇副镇长陈运平担任,成员由吴集派出所、吴集交警中队、交通站、镇农站、镇船舶管理站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2、加强对重点水域、渡口渡船和渔船自用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第二组:烟花爆竹检查组

组长由镇人大主席黄忠担任,成员由吴集派出所、镇综治办、镇安监站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燃气等危化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宣传委员谷阳雄担任,成员由吴集派出所、镇消防办、镇城建站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码头、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好防火灾、防触电、防踩踏措施;2、开展城镇燃气等易燃易爆品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燃气配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气罐检测制度、过期气罐报废落实情况以及各配供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3、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柴油的店铺和个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共安全。

第四组:建筑施工工地、非煤矿山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宣传委员谷阳雄担任,成员由镇国土环保、城建站的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情况;对城建设施、建筑施工单位易受雷电、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的办公场所、宿舍、工棚、仓库、塔吊行车等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居住和使用情况;对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加强巡视检查,采取防范措施情况。

第五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副镇长向一轲担任,成员由镇食安办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食品卫生检查;2、药品质量检查及特殊药品管理安全检查;3、鼠药及剧毒农药专营管理检查;4、酒类及肉食质量检查。

第六组:校车和校园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副镇长陈运担任,成员由吴集派出所、吴集教管中心吴集交警中队、镇交通站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学校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要求学校定期开展交通法规、防溺水、学生自身安全防范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组:水利防汛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副镇长陈运平担任,成员由镇水利站的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大对辖区山塘水库、易涝点的检测监控。

(五)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相应成立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落实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同时按照镇综合检查组、专项组的部署安排,配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四、检查方式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党委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镇安委办。

 (二)镇党政班子领导对负责的片、分别挂点的村(社区)和所负责的镇直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按照大检查方案的部署,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专项督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是本次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领导,要认真按照分工职责,对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各个专项工作组的组长,是本组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认真服从工作组牵头单位的调度,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要做到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人员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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