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集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2022-02-10



吴集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吴集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吴集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地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清单化"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全覆盖"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遏制事故领域多发势头,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度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为成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一氧化碳、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检查、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紧密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现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明确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责任领导:谷阳雄;责任部门:国土所

对非煤矿山开采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对作业过程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关注砖厂、采石场、洗砂场。

1.是否开展瓦斯、水害、顶板、采空区、边坡等专项治理;

2.是否有盗采、私采乱挖、待关又采、已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

3.是否严格落实火工品"买、存、运、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是否建立并落实"五职矿长"和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制度;

5.是否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

6.是否落实"尾矿库"安全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责任领导:黄忠;责任部门:安监站)

重点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散装油销售进行打击;对液化气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对经营单位有关许可进行审查,依法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行为。

1.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是否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6.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是否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7.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8.是否按制度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等制度。

(三)烟花爆竹(责任领导:黄忠;责任部门:安监站)

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面等进行日常监督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1.是否证照齐全,资质有效;

2.主要负责人、销售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3.是否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形;

6.是否存在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的烟花爆竹;

7.仓库、门店内是否存在有明火、吸烟等情形;

8.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存等情形。

(四)建筑施工(责任领导:谷阳雄;责任部门:城建站)

重点督促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混凝土搅拌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农村自建房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混凝土搅拌企业方面:

1.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安全措施费是否按规定拨付、使用,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和交底等;

2.临时用电是否落实安全措施;

3.是否制定并落实临边、洞口、安全通道等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方案;

4.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6.起重吊装安全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

7.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落实消防责任人员;

8.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依规履责到位;

9.建设、装修等施工前,是否落实审批或备案等相关制度。

10.混凝土搅拌企业是否按要求建设出场称重设施。

农村房屋建筑方面:

1.农村房屋建设程序、建筑材料、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生成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存在高边坡建房、地质灾害点建房等情形,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安全提醒机制;

3.自建房是否落实依法设计、按图施工等要求;

4.是否属于C级、D级以上危房,是否需要列入危房改造计划,是否建立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安全提醒机制。

(五)交通运输(责任领导:陈运平;责任部门:交警中队、交通站)

督促客(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积极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1.危险路段、事故发生路段和桥梁、隧道等安全风险隐患以及道路交通标牌、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附属设施缺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2.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环卫车等车辆违法载客、非法营运的治理情况;3.摩托车超载、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情况。

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的安全保护水域内是否有采砂船作业、运砂船或僵尸船停泊等影响渡运安全的行为;

2.水运企业、渡口码头等是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中小学生乘船交接、乘客穿(拿)救生衣乘船等安全管理制度;

3.是否落实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禁限航有关规定;

4.船舶是否存在安全和消防设施不达标、非法改装、超载、配员不足、疲劳驾驶等问题。

(六)消防安全(责任领导:黄忠;责任部门:派出所、消防办)

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林地、经营性自建房、危旧楼房、出租房、高层建筑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源引发诱因,切实减少火灾事故。

养老院、医院、医养结合场所方面:

1.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相关人员是否依法履职;

3.是否按要求落实防火巡查和24小时值守制度;

4.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5.是否存在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有人员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6.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情形;

7.是否存在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使用明火等情形;

8.是否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等情形;

9.是否存在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情形。

"多合一"门店、居民自建房改作经营场所方面:

1.是否存在违规在厂房仓库、文物建筑、地下建筑和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建筑内设置居住场所;

2.是否存在未按要求配置报警器、灭火器、人员逃生门窗等问题;

3.是否存在住宅与门店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门进行分隔、住宅疏散楼梯需通过门店等情形;

4.是否有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锂电池充电的行为。

大型商业综合体方面: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相关人员是否依法履职;

2.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是否按要求落实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3.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4.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

5.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

6.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影响消防救援的问题。

高层建筑、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博文保单位、宗教场所、密室逃脱类场所、宾馆、饭店、出租房、民宿、农家乐等方面: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堵塞安全通道等情形;

3.是否存在使用夹芯彩钢板搭建供人居住生活建筑等情形;

4.是否存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等情形;

5.寄宿制学校是否明确夜间巡查责任人,并按要求开展巡查;

6.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

7.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许可;

8.是否按要求配齐消防救援物资和力量。

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方面:

1.是否存在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设置仓储物流场所;

2.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等情形;

3.是否违规设置住宿与仓储合用场所;

4.是否存在未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设置防火分区;

5.是否存在违规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电动叉车、对讲机等设备充电、摆放不符合安全规定;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形;

6.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未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7.多个产权或使用单位的物流仓储场所,未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形。

(七)特种设备(责任领导:向一轲;责任部门:市监部门)

对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锅炉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在登记、检测、保养、运行等环节的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设施设备作业人员资质、培训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八)食品安全(责任领导:向一轲;责任部门:食安办)

一是杜绝辖区内"三无"商店的营运;二是对过期食品、垃圾食品的监督检查和举报;三是严把进货渠道,对来路不明的商品货物进行监管和查处。

(九)一氧化碳

持续推进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及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入户排查率达 100%,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形成台账,闭环管理。

(十)城镇燃气安全(责任领导:谷阳雄;责任部门:城建站)

燃气安全方面:

1.燃气管道是否有超年限服役、被占压、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安全距离不足、监控监测设施不实用等本质安全问题;

2.天然气气化站、液化气储备站、汽车加气站是否有安全间距不足、人防物防技防手段不符合要求、应急处置设施设备不足等问题;

3.是否落实动火、燃气设施改动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第三方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开挖施工;

5.用户端燃气具超年限服役、擅自改装等问题;

6.餐饮行业未按规定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

气瓶充装方面:

1.气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具有检验合格标识;

2.相关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制度;

3.是否存在非法倒装(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4.钢瓶是否具有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存在超使用寿命使用等问题;

5.对报废钢瓶的处理是否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部门根据职责和工作内容,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超前研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组织领导,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及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及时准确的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措施,并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都要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和长期安排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工作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一旦发现,组织群众能自行解决的解决,解决不了的报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整改,以便切实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屡教不改者要充分动用相关部门,利用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短信、标语、召开村民会议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公布各有关部门各类非法违法及事故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救装备。为使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援队伍和企业的应急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救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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