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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委办 发布时间:2021-11-26
关于印发《吴集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领导同意,结合当前省、市、县、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行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吴集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吴集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2019年"12.4"湖南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爆炸事故、2020年"7.8"四川广汉市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爆炸事故、2021年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等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湘安明电[2021]10号)、《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衡安办[2021]345号)的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全镇在岁末年初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的工作举措,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全覆盖、不间断地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打非"机制及队伍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依法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主要内容
此项工作要结合《关于吴集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落实措施的通知》(吴政发[2021]63号)要求同步进行,主要打击和查处以下突出问题:
(一)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特别打击取缔无证储存经营甲醇和氢氧化钠溶液(浓度≥30%);非法移动加油站的加油行为;企业(居民)擅自囤积醇基燃料及汽、柴油,违规销售电子烟花爆竹产品等特别突出问题的;
(二)超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三)不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四)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六)危险化学品储存品种、数量与库存清单不符的;
(七)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逾期组织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活动的;
(八)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九)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
(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经营储存的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群防群治,要让"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一是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广播、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向社会公布本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让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止。
(二)全面清查。镇安委会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基层力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清查,全面排查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面摸清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情况,登记建档。与市场上所有批发、零售经营商户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对清理出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名单及时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三)彻底清剿。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全面检查,严格落实专柜、专店经营,重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对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由县应急管理局撤销其许可。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无证或证照过期非法违法的零售经营户,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对象,要迅速组织公安、应急、交通、城建、市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从快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场所和企业。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决不以罚代刑、以罚代拘。
(四)巩固提高。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力度,确保打击到位。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极端危害性,全覆盖、不间断地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必须充分认识"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打非"工作组织领导,夯实村(社区)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把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作为我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二)部门联动,从严执法。公安、安监、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安监站负责严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侦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城建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移动加油站的加油和企业(居民)擅自囤积醇基燃料、汽、柴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严查烟花爆竹供销合同管理和查处过期及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不合格运输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凡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标准,严肃追究有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落实好镇、村(社区)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员作用,建立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持续不断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倒查问责,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违法经营储存活动。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附件:1.吴集镇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吴集镇2021年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摸底表
3.吴集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包保管控责任人明确登记表
附件1
吴集镇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冬瑞(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忠(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范玉林(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
袁冬清(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谷阳雄(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肖艳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尹太平(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陈 媛(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柱梁(副镇长)
陈运平(副镇长)
向一轲(副镇长)
文和平(二级主任科员、应急办主任)
刘 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廖仁可(吴集派出所所长)
刘 军(吴集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肖水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毛传政(综治办主任)
胡 斌(扶贫办主任)
谭桂秋(司法所副所长)
丁国波(安监站站长)
谭 敏(城建站、环保站站长、环境整治办主任)
陈新桥(交通站站长)
胡志奇(吴集派出所副所长)
罗 永(吴集教管中心主任)
陈助国(吴集供电所所长)
文 峰(吴集市监部门负责人)
文 辉(吴集交警队中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文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敏、丁国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赵龙、邓宇祥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办公,负责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并组建吴集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队伍:
队 长:文和平
副队长:谭 敏 丁国波
成 员:胡志奇 文 峰 赵 龙 邓宇祥
附件2
吴集镇2021年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摸底表
店名 | 坐落位置 | 店主姓名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号 | 办证日期(有效期限) | 是否符合 许可条件 | 非法类型 | 告诫时间 | 备注 |
说明:非法类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
驻村镇干部签名:
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附件3
吴集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包保管控责任人明确登记表
村(社区)(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店名 | 具体地址(店属村社区) | 店主姓名及联系电话 | 村级监管人员及电话 | 镇监管人员及电话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名): 村(社区)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