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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1-10-31
吴集镇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衡东县乡村振兴局《衡东县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东委乡振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人口自然增减。
信息采集包括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出列村、新识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入户信息采集。
(一)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
1.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更新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采集录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相关信息。
3.采集录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见附件3、4)。
(二)出列村相关信息更新、录入工作
通过《2021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更新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采集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返贫风险等信息(见附件5);采集录入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基础信息、致贫风险等信息(见附件6);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采集新识别监测对象家庭地理位置信息。
(四)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采集录入监测对象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见附件7)。
二、人员安排
吴集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刘武扬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专班,各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并担任相关村的小组长(见附件1),每个村(社区)要组成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小组,组员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组成。
小组长要结合本村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组员,实行"乡镇党政班子包村,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包户"的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三、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1.动员部署。10月30日,召开全镇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动员大会;制订分村培训方案,细致安排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2.村级培训。各村工作小组组长要严格按照乡镇分村培训计划安排,在10月31日前组织本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解读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的标准和程序,信息采集的具体要求等。
3.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在10月31日前要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提交申请和各村提出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
(二)信息采集阶段(11月1日至11月8日)
1.入户采集。工作人员要按照信息采集的对象,逐户上门采集相关数据,根据信息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工作小组组长要每天调度本小组工作进度,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2.村级审核。信息采集完成后,小组长要召开集中会审会议,认真核实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问题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不漏人、不漏户、不漏项。
3.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各村在11月1日前要完成村级民主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4.数据汇总。各村在会审核实后,11月8日,将各类资料数据进行汇总,将信息采集表、备案表(附件4)、新识别名单、消除风险名单、自然增减名单报送镇乡村振兴办。
(三)信息录入阶段(11月9日至11月20日)
1.镇乡村振兴办要在11月10日前要对各村报送的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核;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审核,将备案表(附件4)、新识别名单、消除风险名单、自然增减名单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2.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各村将审定后的信息采集表在信息系统中逐村逐户进行录入、更新;并向上级报送完成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务必高度重视。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确保高标准完成本次防止返贫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村要立即全方位组织动员起来,加强工作统筹,理清工作头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职责。镇乡村振兴办要倒排工期,建立周密的进度计划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操作规范。要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规范监测对象认定、风险消除程序和标准,严禁搞"体外循环",确保应纳尽纳和风险消除质量;严禁为追求所谓"风险消除率",将未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在系统标注"消除风险"。
(四)确保数据质量。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人员要认真细致履职尽责,避免错过时间节点,避免出现人为错误,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录入准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哪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级的责任,哪个人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人的责任。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统计类指标计算周期
1.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外出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已是一项常态化实时开展的工作,本次入户信息采集要将2021年9月30日之前遗漏的自然增减人员和10月份发生自然变更人员分开汇总,填表时要填写到月份。
(二)关于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
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点为2021年9月30日24时。
(三)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和帮扶措施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对风险消除类别为非"自然消除"的监测,必须标注致(返)贫风险对应的帮扶措施后,才能标注"风险消除"。
(四)关于监测对象识别的当月或次月不能标注风险消除问题
对于新识别的监测对象,除非风险消除类型为"自然消除",否则当月及次月均不能进行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不得标注风险消除。
(五)关于监测对象新识别
1.通过三种监测方式和信息采集发现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元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要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帮扶。经针对性帮扶后,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估,及时消除风险。
2.新识别信息采集表有所变化,以此次为准。
(六)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可以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监测对象位置(经纬度)信息采集等工作。
附件:1.党政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名单
2.2021年底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情况备案表
3.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4.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5.2021年度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
困难户)信息采集表
6.2021年度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
困难户)信息采集表
7.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