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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1-03-30
吴集镇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生产有关文件精神,以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种植业工作要点》(湘农办函〔2021〕2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为指导,以双季稻扩面为主攻目标,以遏制耕地季节性抛荒为基本要求,以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为重要手段,实行示范带动,突出抓好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工作,确保我镇粮食生产地位不动摇。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14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5.46万吨以上。其中,早稻面积4.17万亩,晚稻面积4.45万亩,中稻面积2.78万亩,旱杂粮面积0.74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2.78万亩,双季稻千亩示范片4个,分别为柏桥片、栗木片、莫井片、吴集片。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种植农户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育秧地膜等春耕备耕物资供应充分。启动早稻种子紧急预案,鼓励农户使用自留常规稻种子和一季稻种子提早种植发展再生稻生产,并积极争取上级统筹解决。
(二)落实早稻集中育秧。有效解决一些农户因劳力短缺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会育秧、天气太冷不想育秧、成本太高不愿育秧等问题,确保双季稻优势区的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稳定早稻生产面积。全力做好0.7万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带动全镇1.58万亩早稻集中育秧面积任务的完成。
(三)强力推广优质稻。在全镇力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水稻示范面积4万亩以上,新增高档优质稻面积 2.68万亩以上,实现亩均增加纯收入 200 元以上。
(四)全力发展千亩示范片。全镇要办好栗木、柏桥、莫井、吴集4个千亩示范片,要求面积达标,实现100%双季稻种植,有台账、有资料,实行"六个统一"的标准化生产。相关村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跟踪督促,全面完成任务。
(五)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巩固2020年耕地抛荒治理成果,严禁出现新的抛荒,对遏制耕地抛荒实行严格考核管理,村书记负主要责任,分片村干部负直接责任。按照2020年《衡东县整治耕地抛荒暂行办法》规定,凡出现《办法》规定面积的抛荒田,或被省、市、县粮食生产面积核查组查出较大面积的抛荒田,要严厉追责。
四、早稻生产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粮食生产政策与台账落实阶段(2021年3月5日前)。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惠民工程来抓。强化宣传,摸好底子开好各村会议,悬挂横幅不得少于10副,至少保证每个组张贴一张粮食生产标语和严禁耕地抛荒通告,同时要对种粮大户、抛荒田进行摸底登记,形成台账。3月5日-10日,镇政府对各村进行粮食生产督察,督促检查各村粮食生产动员会议落实、宣传发动、示范片和育秧点的面积与主体台账资料落实情况等。
(二)春耕备耕、秧田翻耕与育秧物资落实阶段(2021年3月5日—3月20日)。
各村要根据自己的粮食生产任务,统筹安排好早稻种植面积与旱杂粮种植面积,做好以下几点:1.积极组织片干部与生产主体等力量维修老化的基础水利设施,加固水库、塘坝,及时疏通各类主干水渠,解决早稻育秧与抛插的水源问题。2.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各村要多措施动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做好机具准备和检修等。3.组织发动农户抢时间进行秧田翻耕,准备好早稻种子、肥料、农膜等育秧物资。特别是种植大户育秧面积大,育秧大棚设施安装时间长,更要提早准备。4.动员种植大户提早进行大田翻耕,特别针对那些农机具不足的大户,各村要积极为他们与农机合作组织进行协调搭桥。5.稻田抛荒整治,各村要积极把区域内常年性抛荒稻田采取不同措施抓紧翻耕,特别是公路沿线和主要路段的抛荒田必须清零。各村要大力宣传"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按程序收回持续抛荒田经营权"的政策。
镇农技站制定集中育秧技术服务方案,安排专人到各村进行育秧技术指导。
(三)早稻集中育秧与早稻抛插落实阶段(3月20日-4月25日)。
镇农技站与各村要做好育秧主体的服务工作,尽力帮育秧主体解决育秧水源、育秧技术等后顾之忧。镇将开展多次专项督查和指导,要在4月5日前对村进行一次早稻育秧完成情况与大田翻耕进度检查,对育秧与大田翻耕工作进度较慢的村进行持续跟踪通报,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育秧与大田翻耕进度差距较大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村由党镇主要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督办整改。4月10日-4月15日对各村育秧主体进行秧田现场验收,统计各村的早稻育秧面积,作为对育秧主体发放育秧补贴与奖励的依据;4月25日-4月30日对各村采用无人机航拍方式进行早稻抛插大田面积验收,作为各村千亩示范片奖励、种植大户补贴发放的依据。两次验收数据汇总后,对各村发放验收通报,作为对早稻育秧与抛插任务没完成的村进行追责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春耕生产、稳定粮食先后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两个月重点工作来抓,各村党支部书要带头抓,亲自抓,第一时间开好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可行措施,建立早稻育秧和抛荒台账,确保工作成效。
(二)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镇主要负责人、分管粮食生产副职对5条主干线和4个千亩示范片进行督导,其中镇长负责吴南线和吴集示范片的粮食生产工作督导,专职副书记负责衡炎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人大主席负责栗霞线和栗木示范片的粮食生产工作督导,政协联络工委主任负责双园、杨梓坪线和柏桥示范片的粮食生产工作督导,分管副职负责S315线和莫井示范片的粮食生产工作督导。实行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原则,驻点干部是粮食生产的直接负责人,要带领村支两委干部进组入户了解情况、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化解矛盾,确保粮食生产工作稳步推进。村支两委干部为粮食生产的具体负责人,要将工作任务分片到村干部,压实责任,开好组长党员会、屋场会,引导群众发展粮食生产,形成良好氛围。
(三)跟踪督查,严格考核。把粮食生产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包括早稻集中育秧任务的落实、双季稻高产示范片的建设、早稻面积的落实,遏制抛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秋冬种面积的落实和各种粮食生产数据的报送等。镇督查组定期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严格奖惩。(1)出现以下5种情形之一,一律严格追责,并扣除驻点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包片副职、分管副职2个月绩效工资。一是没有完成早稻集中育秧、早稻种植面积等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二是出现稻田连片抛荒3亩以上(特别是主要公路沿线和重要地段)的;三是严格管控区没有改种其它粮食作物,继续种植水稻的;四是弄虚作假,虚报或不按时上报粮食生产数据的;五是不扎实抓好粮食生产,被省、市、县粮食生产面积核查组查约谈或通报批评的。(2)对千亩示范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村奖励1000元,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员扣除2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3)根据任务数完成比率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驻点干部分别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完成比率后三名的村分别罚款3000元、2000元、1000元。